12月10日下午,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白瑪赤林主持召開政府2012年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的請示》等。
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常務副主席吳英傑,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常務副主席洛桑江村、秦宜智,自治區副主席多吉澤仁、宮蒲光、孟德利、德吉、多托、格桑次仁、董明俊、李昭、丁業現,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區發展改革委主任金世洵,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高揚出席。
會議指出,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的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西藏自治區行政審批目錄管理辦法》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自治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區的行政審批項目再次進行集中清理非常必要。
會議明確了此次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包括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承接國務院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下放管理權限的行政審批項目,合併的行政審批項目四大類。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從嚴把關,明確工作責任,依法規範行政審批,抓好督促檢查,探索建立行政審批項目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審批服務和監管體系,推動配套體制改革工作,確保行政審批項目的取消調整工作及時落實到位。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的請示》,決定結合西藏實際,進一步調整後印發全區執行。
會議還審議了其他事項。(記者 玉珍 見習記者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