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住建廳了解到,隨著西藏自治區保障房建設工作的持續推進,西藏自治區的廉租房保障範圍不斷擴大,將讓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得到實惠。
據區住建廳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2012年,西藏自治區適當調整了廉租住房入住“門檻”,將軍烈屬、傷殘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兩人戶家庭納入到廉租住房保障範圍,並提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並軌使用的政策措施;降低了廉租住房入住條件,入住對象收入標準從原來人均月收入不超過650元提高到1200元,家庭收入從不超過3萬元提高到5萬元。通過有關政策的適當調整,擴大了西藏自治區廉租住房保障範圍,提高廉租房的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
據悉,西藏自治區將堅持以“四房三改”為重點,(“四房”即廉租房、週轉房、公共租賃房、經濟適用住房;“三改”即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幹部職工週轉房維修改造)以“兩補一金”為基礎(“兩補”即廉租住房租賃住房補貼、幹部職工按月住房補貼;“一金”即住房公積金)的工作思路,積極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設與房地産市場相結合的路子,緊緊圍繞“一加大,兩加快,三加強,四提高”的工作重點,努力使西藏自治區住房保障工作上一個新的臺階,為實現西藏自治區廣大人民群眾“住有所居”的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記者 何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