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主持召開國土資源部2013年第一次部黨組會議。會議審議了國土資源部黨組擬向全系統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改進部、局級幹部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若干規定》,對領導幹部的作風建設進行了重申。
黨的十七大以來,國土資源部的作風建設不斷加強。系統內一支能幹事、會幹事、幹成事的隊伍建立起來,扛起國土資源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重任,正得益於此。
由於始終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在一起,作風建設常抓不懈,成了部機關轉變職能、提高效率、搞好服務的一劑催化劑。
2009年,在國土資源部黨組務虛(擴大)會議上,徐紹史部長強調:“要敢於衝破‘安於現狀不想改革、畏首畏尾不敢改革、視野狹窄不會改革’的狀況,把權力和責任真正放下去,把服務和監管切實抓起來,促進資源配置方式的轉變,促進服務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真正做到不與市場爭權,不與企業爭利,真正變‘大家圍著我們轉’為‘我們圍著大家轉’。”
正是在這次會議上,徐紹史提出,要勇於“革思想的命、削手中的權、去部門的利”。
“削權去利”,行政權力下放與作風建設相得益彰,使國土資源部門更好地承擔了指導、服務、監督、協調的行政職能,保持全系統的清正與廉潔,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幾年來,這項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努力方向是什麼?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逐步建立起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監督機制
“一切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腐敗。”早在幾百年前,法官出身的法國人孟德斯鳩就得出了這個結論。權力若要規範運行,必然要有監督。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近年來,國土資源部各司局通過規範工作流程,充分發揮各監督主體的作用,逐步建立起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監督機制。
在這其中,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成為重要的方式之一。
“我們積極推行電子政務和信息公開,以此來促進行政權力的公開透明運行。”在規劃司,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
這個司建立了覆蓋全國的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將規劃置於公眾和各行政審批部門的監控之下,增加規劃審查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這名工作人員還向記者展示了在國土資源部官網上公開的《預審管理辦法》、《預審流程》和《工作時限表》等文件。“我們嚴格執行用地預審公告制度,要求將用地預審申報在國土資源部網站上公佈,主動接受公眾監督。”
由於這兩年來頁巖氣勘探開發成為社會熱點,地質勘查司的工作備受社會關注。前段時間,第二輪頁巖氣探礦權招標,頁巖氣勘探開發首次對非油氣行業企業和民營企業開放,社會反響強烈。
“油氣礦業權審批結果和地質勘查資質情況,我們主動公開。在《中國國土資源報》和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上,我們定期發佈油氣探礦權、採礦權登記公告,包括新立、延續、變更、保留和登出,以及地勘資質審批公告,接受社會監督,提供查詢服務。”談起對權力的監督,地質勘查司一位負責人這樣告訴記者。
執法監察局堅持公開查處案件,增加執法透明度,讓人印象深刻。
公開的報道顯示,這個局堅持每季度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一批違法違規案件,並將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強化了對行政執法權的監督,促進了陽光行政。
這樣的做法取得了實效。例如,去年年初,部掛牌督辦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違法佔地建別墅案,本報專門派出記者進行追蹤,最終促成了該案件整改到位。
除了公開,一些具有審批權的司局,也在探索監督權力的方式,壓縮自由裁量權。
例如,耕地保護司、礦産開發管理司結合崗位特點,分別在用地和礦業權審批管理工作中,堅持報件“接辦分離”,由部政務大廳統一受理報件、發送審批信息;堅持用地和礦業權審批集體會審制度,在部內網上徵求、接收、匯總會審司局意見,並提交部領導主持的會審會審議,盡可能壓縮用地和礦業權審批中的個人自由裁量權,切實強化對用地和礦業權審批權力的有效制約。
礦産資源儲量司在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評審工作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成立了專門的評審委員會,建立了專家庫,嚴格評審的每一個環節,確保了評審結果的公開、公平、公正。
從重微觀向重宏觀、從重審批向重監管、從重項目安排向重制度設計轉變
“將審批權力放下去,把監管服務抓起來”,這是部黨組對職能轉變的總體要求。按照這一要求,相關司局積極行動起來,在如何將行政機關工作重心“從重微觀向重宏觀、從重審批向重監管、從重項目安排向重制度設計”轉變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
在這一過程中,相關司局積極推行審批權力下放。
“在國土資源調查評價項目、基本建設投資項目,以及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安排上,我們不直接參與具體立項工作。”規劃司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説,“我們重點抓好規劃部署、制度設計、合規性審核、統籌協調等監管和服務工作,諸如立項論證、計劃建議、評審驗收等具體工作,則全部交給組織實施單位,從而推動了管理職能從微觀走向宏觀,從重審批走向重監管。”
地質勘查司則在油氣礦業權審批中,明確審批流程,下發審批權限,委託部油氣中心負責油氣礦業權申報材料初審,並組織權威石油地質專家,審查勘查或開採實施方案;在地質勘查資質審批中,委託部地質勘查資質審查委員會全權負責,審查工作嚴格按照《地質勘查資質集中受理審查工作規程》進行,審查人員對簽署的審查意見終身負責,明確司內人員不得參與審查。
在權力下放的過程中,各司局堅持把服務貫穿始終。
在礦産資源儲量司,記者看到了《關於加強礦業權評估行業管理的通知》。在這份2011年下發的通知裏,明確規定了對礦業權評估活動監督實行屬地化管理,並要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出讓礦業權價款評估選擇礦業權評估機構時,一律採用公開搖號的方式進行。據記者了解,目前,各省份已普遍實行評估結果在網上公示。
地質環境司將初審權及項目驗收權下放至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並將“服務”理念貫穿于地質環境工作的各個環節,有機融合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多項工作,影響、帶動部相關直屬事業單位,以及省級地質環境管理部門,探索建立協調聯動的機制,為共同形成“地質環境工作更加緊密結合社會發展,更加主動服務經濟建設”的工作佈局奠定了堅實基礎。
管理體制改革需要實踐支持,一些試點工作也在積極進行中。
耕地保護司積極推進城市批次用地審批改革。他們在全國35個城市開展了改進用地審批工作試點,明確了各級事權,由國家批規模、省級核用地,實現了從批准項目用地的微觀事權管理方式,向批總量、批結構、加強監管的宏觀管理方式的轉變。在下放審批權力、提高審批效率的同時,還有效化解和防控了管理工作中的廉政風險。
礦産開發管理司實行行政審批權力下放,在黑龍江、貴州、陜西三省開展煤炭礦業權審批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全面授權三省審批登記煤炭礦業權,試行報部備案制度。
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土地和礦業權市場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著力強化市場配置機制,規範土地和礦業權交易市場,是轉變管理職能的重要目標任務。為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在礦産開發管理司和土地利用管理司的牽頭下,土地和礦業權市場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
2012年10月19日,全國礦業權出讓網上交易試點工作進展彙報會召開,湖南、寧夏等礦業權出讓網上交易工作起步較早的地區,成果顯著;遼寧、江西工作有較大的進展。與會人員達成共識:礦業權出讓網上交易具有保密、公開、透明,避免腐敗産生,節省場地、人力、物力和財力等多種優勢,部門之間更加協調,競買人更加理性、規範。
實際上,礦産開發管理司一直在積極推進礦業權出讓網上交易。“我們印發了《礦業權出讓網上交易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在遼寧、福建、湖南、貴州、寧夏五省(區)開展了礦業權出讓網上交易試點,出臺了礦業權交易規則,全面開通了礦業權市場網,初步達到了規範管理、維護權益、服務社會、接受監督的目的。”該司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此外,在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方面,礦産開發管理司還下發了《關於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和《關於加快推進建立地(市)級礦業權交易機構的通知》。
記者拿到的一份資料顯示,2011年,全國有31個省級礦業權交易機構建成並運行,239個地(市)礦業權交易機構建成,初步形成了省、市兩級礦業權有形市場體系。
“這進一步規範了礦業權出讓轉讓行為,確保了礦業權市場交易公開、公平、公正,有力地促進了礦業權配置市場化進程,推進了礦産資源管理的陽光行政。”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説。
與此同時,土地交易市場的規範化,也在積極進行中。
為進一步完善土地交易市場,土地利用管理司會同中央紀委、監察部,總結推廣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場建設的做法,推進統一規範、公開透明的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建設。
土地利用管理司積極推進土地使用權網上出讓,召開了推進國有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工作調研會,出臺了《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試點工作的意見》,在調研總結部分地方探索推行網上交易的基礎上,在全系統部署開展了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試點,得到高度評價。
為進一步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建設,土地利用管理司建立運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全面獲取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出讓公告、土地供應結果等相關信息,做到土地供應數據應錄盡錄,實現對全國、重點區域和重點城市土地供應的總量、來源、結構、佈局、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和房地産市場用地情況等實時監測分析。
“這不僅為宏觀調控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撐,而且強化了對違法違規供地、用地行為的查處和整改力度。”土地利用管理司的一名工作人員説。
轉變職能成效顯著,但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和改進的空間
在採訪中,記者了解到,儘管轉變職能的成效顯著,但與部黨組的高標準、嚴要求相比,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和改進的空間。
在這其中,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恐怕是一個重要的方面。
“國土資源審批制度改革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部門之間、部門與地方之間,以及部內各司局之間的事權關係和職能調整,有時可能需要打破現有的管理格局。如果各方認識不一致,不能有效溝通、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勢必産生改革阻力,影響改革進展。”國土資源部一名工作人員對記者説。
例如,在農村土地整治工作改革中,推行以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的項目運行機制,打破了現行的項目實施格局,削弱了基層國土資源部門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行政審批權力,“在推進過程中,當事人和部門難免産生抵觸情緒,不利於改革推進。”
而在煤炭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中,央企、行業協會等認為發證權限下放,會影響資源規模化集約化開發利用,地方政府和中小企業則認為有利於地方統籌資源配置與開發。礦業權出讓方式改革也面臨部、省政策不一致(國土資源部無權直接糾正省人大、省政府出臺的規定),導致有些地方各行其是,影響了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推進。
土地和礦業權市場建設也有待進一步規範。
在採訪中,很多人都向記者表達了同樣的觀點:雖然目前省、市兩級礦業權有形市場體系已初步形成,但礦業權轉讓形式的界定、礦業權價值與價款的內涵、建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的可行性等問題,在理論上認識尚待統一;網上出讓涉及的安全風險防控事關銀行、公安、電信、工商等多個部門和單位,協調難度較大,已建礦業權交易機構運行還須進一步規範。
而在土地市場體系建設方面,還存在尋租空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仍待深化,農村建設用地流轉試點須進一步規範,制度建設須進一步研究,網上交易試點工作還須總結完善。
此外,一些制度還有漏洞,在核心業務、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中,還存在一些廉政風險,容易滋生腐敗行為。
例如,“在土地和礦業權審批工作中,雖然下放了審批權,優化了審批流程,但有很多問題需要通過法律層面才能解決,在現行法律尚未修改的情況下,很容易導致違法行為的發生;在違法案件跟蹤督辦工作中,承辦人員可能會受地方或他人干擾,不按領導批示要求和有關規定,督辦落實,或者擅自與當事人接觸,洩露案件工作信息;在大額資金項目管理中,有可能出現項目申報單位、承擔單位賄賂審批機關有關管理人員,以獲取申報或承擔項目資格的廉政風險問題;在幹部人事工作中,幹部選拔任用機制需要探索完善,幹部管理監督工作需要進一步強化,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還有較大提升空間。”談起這些,部直屬機關黨委(紀委)的一位相關負責人不無憂慮。
談及今後的工作,這位負責人建議,應加強試點探索,健全完善土地和礦業權市場建設;利用科技手段規範權力運行,建立覆蓋全國的完善土地、礦産“一張圖”和土地“批、供、用、補、查”綜合電子信息監管平臺,進一步完善土地整治監管系統、項目儲備庫信息系統、耕地儲備庫系統及補充耕地資金在線監控系統。(李 響 張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