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印發2013年衛生工作要點的通知
衛辦發〔20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各副省級城市衛生局,部直屬各單位,部機關各司局:
《2013年衛生工作要點》已經衛生部部務會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衛生部
2013年1月22日
2013年衛生工作要點
2013年衛生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和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重點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完善國民健康政策,做好“十二五”期間衛生改革發展各項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進人民身心健康。
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
全國衛生系統要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準確把握科學發展觀這一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十八大精神上來,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改善民生、加強社會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作出新貢獻。全國衛生系統要把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黨的十八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精心組織,週密部署,將學習活動推向深入,奮發有為,開拓進取,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實現衛生事業深化改革和科學發展的新突破,全面開創新時期衛生工作新局面。
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一)繼續完善新農合製度,推進基層綜合改革以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全國新農合參合率繼續保持在95%以上。提高新農合財政補助標準,人均籌資水平達到340元左右。優化統籌補償方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力爭實際報銷比同比提高5個百分點,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8萬元,提高門診報銷水平,逐步降低個人自付費用比例。以省為單位全面推開兒童白血病等20種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工作,將兒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病種納入試點範圍。開展利用新農合基金購買大病保險試點,探索新農合大病保障機制。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規範推進多種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提高受益水平。強化新農合基金監管。開展先診療後付費模式試點、即時結報等便民服務。
出台中國農村初級衛生保健發展綱要。加強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試點基層首診制。完善績效考核體系,建立“定編定崗不定人”的競爭性用人機制。繼續做好農村衛生人員崗位培訓和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項目工作。開展鄉鎮衛生院評審工作,制訂村衛生室管理規範性文件,推進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指導鄉村醫生轉變服務模式,開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加快建立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的多渠道長效補償機制,建立按人頭支付的門診診療費制度並納入新農合報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分配比例村衛生室原則上不低於40%,落實各級政府對鄉村醫生的專項補助。完善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制度。
鞏固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運行新機制,健全管理體制,完善多渠道補償機制,加強分類指導,開展績效考核,調動人員積極性。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模式,推廣全科醫生團隊服務,探索簽約服務。繼續開展創建全國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
大力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達到30元,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加大績效考核力度,鞏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成效。繼續推動農村基本公共衛生聯絡縣工作。實施農村婦女“兩癌”檢查、住院分娩補助、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試點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二)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保障群眾基本用藥。
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逐步向村衛生室、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序推進。推動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全面配備並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完善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逐步健全基本藥物遴選調整機制。規範各地藥品增補。規範基本藥物劑型、規格和包裝,探索建立基本藥物統一標識。穩固基本藥物採購新機制,堅持基本藥物以省為單位網上集中採購,落實招採合一、量價挂鉤、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管等採購政策。確保重大疾病基本藥物質量安全和供應保障。對於獨家品種和經多次採購價格基本穩定的基本藥物試行國家統一定價。對於獨家品種,也可以省為單位直接與藥品生産企業議定採購數量和價格。少數基層必需但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基本藥物,採取招標定點生産等方式確保供應。逐步規範基本中藥飲片管理。
加強藥物政策研究,適時發佈國家藥物政策白皮書。完善基本藥物使用政策,修訂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制訂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辦法,提出基本藥物優先使用的鼓勵政策。加強醫務人員用藥培訓和考核,重點提高基層藥學服務能力和水平。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用藥行為加強監管。推動基本藥物臨床使用綜合評價基地建設。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逐步將村衛生室、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納入監測評價範圍。加快建設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疫苗)電子監管系統。
(三)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落實便民惠民服務措施。
在國家聯絡試點城市繼續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力爭形成可向全國推廣的經驗和路徑。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改革補償機制和落實醫院自主經營管理權為切入點,深入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適時啟動第二批改革試點,爭取2013年年底前全國50%以上的縣(市)參與改革試點工作。加強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為核心的能力建設,統籌縣域醫療衛生體系發展。圍繞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體系、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等改革重點,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完善政策措施。
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制度。繼續推行預約診療、便民門診等便民惠民措施,優化就診環境和流程。擴大優質護理服務覆蓋面,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示範醫院、病房創建工作。完善公立醫院人事分配製度,提高醫院人員經費佔業務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醫務人員待遇。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工作,營造良好的醫療執業環境,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社會辦醫機構床位數佔比增加2-3個百分點。
三、認真做好衛生應急、疾病防控和婦幼衛生工作
貫徹《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推進衛生應急一案三制建設。探索基層衛生應急管理模式,繼續推進國家衛生應急綜合示範縣(市、區)創建工作。完善各級衛生應急指揮框架,開展衛生應急能力建設評估。制訂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應急工作規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制度》等制度,修訂《突發急性傳染病預防控制戰略》,制訂《衛生部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推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工作,規範國家和省級風險評估工作,在全國1/4以上的市縣級推廣風險評估工作。啟動衛生部衛生應急指揮決策平臺二期建設,初步實現20個以上省份與衛生部衛生應急指揮決策系統互聯互通。制訂各級各類衛生應急儲備目錄,完善物資儲備。啟動國家級區域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相關工作。做好鼠疫、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各類突發事件衛生應急準備和處置以及重大活動衛生保障工作。
制訂疾控機構管理規定和崗位設置管理意見,全面實施績效考核。開展疾控體系建設10年評價工作。落實艾滋病“四免一關懷”政策,實施“五擴大、六加強”各項措施,指導社會力量參與防治工作。推進結核病新型防治服務體系建設,以地市為單位耐多藥肺結核規範化診治覆蓋率達到30%,新涂陽肺結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繼續實施以傳染源控制為主的血吸蟲病綜合防治策略,全面啟動消除瘧疾考核評估工作,落實包蟲病防治行動計劃。以鄉鎮為單位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90%以上,維持無脊灰狀態,推進消除麻疹工作。提高法定傳染病報告質量,加強呼吸道、腸道、自然疫源性等重點傳染病防控,及時處置暴發疫情。加大中西部地區地方病防治工作力度。落實慢性病防治工作規劃,推進綜合防控示範區創建,開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繼續開展兒童口腔疾病綜合干預。推進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以區縣為單位,網絡覆蓋率達到65%以上。修訂國家衛生城鎮標準及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開展以農村為重點的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推進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開展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和環境衛生監測,推進疾控工作與愛國衛生緊密結合,繼續開展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將健康城鎮建設指標納入其核心建設與考核內容。
制訂婦幼保健機構建設規劃和標準。加強新生兒疾病篩查、婦女常見病篩查管理。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制訂早産干預指南和規範。繼續實施“降消”項目,做好兒童健康綜合干預重點聯絡點工作。探索流動人口孕産期保健服務模式。加強對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組織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清查,開展衛生系統專項整治行動和多部門綜合整治行動。制訂加強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及健康教育基地建設標準,加強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和協作。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鞏固無煙醫療衛生系統創建成果,推進戒煙服務。
四、加強醫療服務管理,保障醫療質量安全
修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開展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工作。實施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制訂臨床專科服務能力核心指標,持續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加強信息化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強化重點醫療技術準入和臨床應用管理,推進重大疾病規範化診療工作。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推進合理用藥和臨床藥師制度。加大臨床路徑管理,改進醫院管理與服務。繼續開展“三好一滿意”、“醫療質量萬里行”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加強院前急救管理與建設。制訂分級醫療、雙向轉診標準,引導建立分級醫療、上下聯動的格局。組織開展專科醫師認定和考試試點、鄉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試點工作。落實《中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年)》,在近100所三級醫院開展護士崗位管理試點工作。繼續開展萬名護理人才培訓項目。貫徹《預防與控制醫院感染行動計劃(2012-2015年)》。加強無償獻血和採供血服務體系、能力建設。穩步推進血液核酸檢測工作,保證血液安全。推動臨床合理用血。落實《“十二五”時期康復醫療工作指導意見》,逐步建立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提高服務能力。落實《全國防盲治盲規劃(2012-2015年)》,為30萬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
繼續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重點提高955所受援縣級醫院的能力水平,鞏固東部9省(市)對西部8省(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省際醫院對口支援。實施縣級醫院骨幹醫師培訓項目,重點提升縣級醫院對20種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健全醫療服務監管體系,推動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重點建立基層醫療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監管長效機制。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開展平安醫院示範地區(單位)創建活動。開展醫藥費用監測工作,加強醫藥費用控制。落實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和告誡談話制度,完善醫療安全預警機制。加強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監督管理,開展高值醫用耗材使用專項治理活動。制修訂各級各類醫院評審標準、各臨床專科診療能力評價體系。繼續對部屬(管)醫院開展巡查工作。確定首批優質醫院重點聯絡單位,分批次分步驟推動100所國家優質醫院、300所區域優質醫院和500所優質縣醫院創建工作。貫徹《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嚴厲打擊非法器官移植活動,推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逐步建立符合國情的人體器官捐獻體系。
五、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強化衛生監督
落實《國務院2013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標準體系建設為重點,全面推進衛生系統食品安全相關能力建設。完成年度食品安全標準清理工作任務,加快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標準等基礎標準的制修訂,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宣傳培訓及跟蹤評價工作。以糧食、蔬菜、肉、乳、嬰幼兒食品和非法添加物等為重點,實施2013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至少覆蓋50%的縣級行政區域。完善食源性疾病管理制度,規範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加強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優先評估項目,推動基礎數據庫建設和相關研究。適時發佈食品中非法添加物“黑名單”,完善相關檢驗方法。
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基本完成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項目。規範衛生監督協管服務運行機制,將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覆蓋率擴大到90%以上。貫徹全國衛生監督員培訓規劃,落實首席衛生監督員、衛生監督緊缺人才以及基層複合型人才等培養工作。深入推進衛生監督員職位分級管理試點工作。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能力建設,職業病診斷機構市(地)級覆蓋率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縣(區)覆蓋率分別達到90%以上和80%以上。擴大醫用輻射防護監測網,進一步規範放射診療防護工作。實施2013年國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方案。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管,確保實現量化分級管理率住宿場所和游泳場所達到100%,美容美發場所達到50%以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監督覆蓋率達到50%以上。加強學校衛生監督,中小學校衛生監督覆蓋率達到80%以上。做好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無證行醫和非法採供血。
六、食品藥品監管工作
根據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統籌做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各項工作。
七、中醫藥工作
根據全國中醫藥工作會議精神,統籌安排中醫藥工作,繼續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八、加強人才、科技創新、衛生信息化工作,為醫改提供有力支撐
貫徹國家人才規劃綱要、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實施全民健康衛生人才保障工程。實施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計劃以及農村醫學生免費培養。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完善專科醫師培訓路徑,建立公共衛生醫師畢業後培訓模式。做好“十二五”繼續醫學教育,落實鄉村醫生教育規劃。在中西部地區和東部困難地區鄉鎮衛生院實施國家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試點工作。修訂全科醫生評價標準。按照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總體部署,推動出臺相關機構編制標準。開展省和地市級新任衛生行政領導幹部衛生政策法規培訓。
強化醫學研究規範管理,完善醫學倫理、科研誠信等制度建設。部署2014年衛生行業科研專項、“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藥創制”科技重大專項計劃任務。制訂衛生行業科研專項“十二五”後兩年的實施發展規劃,建立科研項目信息化管理平臺。制訂創新藥物保護管理規定,促進創新藥物與大病保障的有機結合。出臺《涉及人體的醫學科學技術研究管理辦法》、《幹細胞臨床試驗研究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
加快推進國家級衛生信息平臺建設,聯通衛生信息化綜合試點省份信息平臺。促進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和公共衛生、醫療服務、新農合、藥品供應、衛生綜合管理等主要業務領域信息系統建設,推動實現衛生信息化3521建設總體框架。完善衛生信息標準規範和安全體系,建設規範化的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加快居民健康卡發行和應用。加快推進國家新農合信息平臺與各省級平臺及大型定點醫療機構等試點單位的互聯互通。
九、改進工作作風,加強懲防體系建設
深入開展醫療衛生職業精神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行業指導作用,紮實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推進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嚴格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各項規定,改進會風文風,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紮實推進衛生系統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做好權力運行網上監控工作。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完善醫德考評制度,落實《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繼續深化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工作,加強公立醫療機構廉潔風險防控,著力構建防控商業賄賂長效機制。積極推進民主評議行風活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問題,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
十、統籌做好各項衛生工作
加強衛生改革發展重大政策研究,加強醫改監測和評估工作,做好第五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
加強衛生法制建設,全面推進衛生系統依法行政。宣傳貫徹《精神衛生法》。推動《基本醫療衛生法》、《中醫藥法》、《傳染病防治法》、《獻血法》、《執業醫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條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院前急救管理辦法》、《專科護士管理辦法》、《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辦法》、《臨床藥師管理辦法》、《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制修訂工作。做好衛生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探索行政復議案件現場審理方式。開展衛生系統“六五”普法中期檢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行政審批權力規範運行。
加大醫改投入力度,落實好醫改各項投入政策。繼續開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農村急救體系、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兒科醫療服務體系、地市級醫院和重大疾病防控體系等建設,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啟動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人員週轉宿舍和婦幼保健體系等建設。做好牽頭聯絡的呂梁山片區、衛生行業扶貧、定點扶貧以及對口幫扶青海省玉樹州雜多縣等工作,繼續推動衛生援疆、援藏、援青和玉樹地震災區醫療衛生系統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貫徹《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規範》和《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辦法》,將高值醫用耗材納入以政府主導、以省為單位的集中採購範圍。規範開展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集中採購,全面推進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集中採購工作。加強醫學裝備管理,促進大型醫用設備合理配置與有效使用。落實《衛生部項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加強醫改投入監測平臺、醫改資金監管平臺的建設與使用。抓好衛生總費用核算、醫改資金監管和預算單位預算執行監管全覆蓋,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推進建立醫改資金使用效果評估機制。進一步降低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比例,2013年原則上降低到33%以下。
加強和改進衛生新聞宣傳工作。健全新聞宣傳工作機制,完善新聞發佈制度,加強發言人隊伍建設。圍繞深化醫改和落實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持續推出衛生系統重大先進典型。做好突發事件風險溝通,推動和創新健康傳播,不斷提高輿論引導能力。
抓好衛生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加強衛生系統官方網站以及“12320”衛生熱線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加強衛生系統微博客的運用和管理。做好醫療衛生服務單位信息公開工作,著力推進院務公開和採供血、食品安全標準等信息公開。
貫徹落實第七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完善預防和減少衛生信訪問題的綜合體系,全力解決重點案件、突出問題。推進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推動多邊、雙邊和區域衛生合作,全面深入參與全球衛生事務。開展多領域國際交流,引入海外優質衛生資源。積極參與2015後全球衛生領域新發展目標制訂和世衛組織改革進程。加強和創新援外醫療工作,籌備召開援外醫療隊50週年總結表彰大會。落實中央對港澳臺政策,推動各項衛生合作協議的落實,加強兩岸醫務界別的合作與交流。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充分發揮老幹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