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下發通知提出,向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城市(以下簡稱“試點城市”)派出督察員巡查組,對試點城市的相關情況進行巡查。
通知明確,此次共派出15個巡查組,每組負責巡查2至3個省級行政區域內的試點城市,主要巡查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試點工作情況;試點城市住房公積金決策、管理、運作、監管情況;住房公積金歷史遺留涉險資金清收情況。
通知要求,巡查組通過列席試點城市住房公積金決策和管理會議、查閱有關文件和財務報表、召開專題會議、實地調查訪談等方式開展巡查工作,不得妨礙、替代當地政府及其相關主管部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巡查組應按季度向住房城鄉建設部稽查辦公室和住房公積金監管司書面報送巡查工作報告。如發現影響試點資金安全的重大風險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存在的嚴重問題,巡查組應及時報告情況,並視情節按程序發出督察建議書或督察意見書。同時要求巡查組自覺遵守廉政紀律,不參加與巡查工作無關的活動。
通知強調,各地有關部門要支持巡查組工作,及時提供巡查工作需要的有關資料,併為巡查組開展工作提供便利條件。試點城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按照巡查組發出的督察建議書或督察意見書認真整改落實,並及時反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