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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中國:國際執法合作 維護中國公民海外權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01日 13時14分   來源:公安部網站

    “中國公民在海外的安全不容侵害,中國政府不僅要為遇害船員伸冤、嚴懲涉案兇手,還要為所有公民提供更有力的海外安全保障。”2012年7月12日,時任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在泰國清盛與中國貨船“嘉榮號”通話,鏗鏘有力的聲音迴響在湄公河畔。

    2013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下達對湄公河“10·5”案4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的死刑復核裁定和死刑執行命令。3月1日,4名罪犯將在雲南省被依法執行死刑。

    這是又一例我國公安機關與有關國家執法部門密切協作、維護中國公民海外權益的成功案件。

    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展開公安部相關資料文件,中國警方積極開展國際執法合作所取得的進展歷歷在目——

    與189個國家和地區建立警務合作關係,與44個國家的內政警察部門設立了24小時暢通的聯絡熱線,與31個國家的內政警察部門建立了定期工作會晤機制,中外警務聯絡之密切令人矚目;

    簽署各類合作文件265份,向23個國家的24個駐外使領館派駐了38名警務聯絡官,向聯合國總部和8個任務區派遣維和警察1786人次,中國警方參與國際執法合作程度之深讓人讚嘆。

    從萬里海外到祖國邊陲,從海外追逃到多國聯合辦案,“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講實效”國際執法合作展現在世人面前。

    【亮劍】利刃出擊懲兇犯

    在“10·5”專案長達10個多月的偵辦過程中,孟建柱等領導同志對案情偵辦給予持續高度關注。

    在雲南省公安廳副廳長、“10·5”專案組副組長先燕明眼中,全國公安機關的最高首長先後33次對專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並提出明確要求,可謂前所未有。

    案發後不久,中國政府即強力推進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積極倡導建立一個維護湄公河國際航運安全、打擊跨國犯罪的合作機制,通過多邊聯合執法來維護中國與老緬泰公民合法權益。

    聯合開展打擊跨國犯罪,這是境內、境外互相交織的兩個戰場,事關國際、國內兩個大局。

    經過10個多月艱苦卓絕的偵辦,終於將以糯康為首的一夥犯罪分子成功抓捕歸案。在這中間,多邊警務合作所發揮的作用尤其顯著。

    2008年以來,公安部與近100個國家的內政警方聯合開展打擊跨國犯罪活動,派出調查取證工作小組近200個,辦理案件協查請求2.1萬餘份,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379份,成功緝捕包括糯康等人在內的犯罪嫌疑人3000余名。

    在破獲“11·30”、“3·10”、“9·28”、“11·29”、“12·03”系列電信詐騙案過程中,公安部先後成功開展了5次打擊特大跨國跨境電信詐騙犯罪聯合行動,破獲“陽光娛樂聯盟”傳播淫穢色情案、中美特大跨國走私武器彈藥案、足球打假掃賭案等重大案件。

    2012年5月,中國公安機關與美國移民海關執法局通過國際警務合作渠道成功實施“藍色計劃”,抓獲犯罪嫌疑人73名,繳獲假冒“路易威登”、“愛馬仕”等名牌箱包2萬餘個,涉案總價值50億元,徹底剷除一個向美國、中東等國家和地區販賣假冒名牌箱包的生産源頭。

    2012年6月,全球反假冒機構將該機構“2012年度全球反假冒執法部門最高貢獻獎”授予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

    這是國際社會對中國政府和公安機關打擊侵權偽劣犯罪的充分肯定與高度讚許。

    【護民】多措並舉佑民安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

    無論是時任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還是現任公安部部長郭聲琨,都高度重視國際執法合作。中國公安機關始終發出自己洪亮的聲音:無論中國公民在哪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中國公安機關永遠是他們最堅強的後盾。

    “加強與各國的執法合作關係,維護中國公民海外權益。”這是一個大國對自己國民做出的莊嚴承諾。

    放眼望去,在異國他鄉,處處留有中國公安機關為維護國民利益奔波的身影:

    2011年,公安部赴阿根廷、巴西工作組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震懾了當地涉華犯罪團夥;

    2012年,公安部赴南非、俄羅斯工作組通過與兩國開展務實合作,成功抓獲5名犯罪嫌疑人,打掉1個、重創3個犯罪團夥;

    在安哥拉警方配合下,公安部赴安哥拉工作組一舉摧毀在安侵害中國人的綁架、搶劫、敲詐勒索、拐賣等犯罪團夥12個,破獲各類重特大刑事案件48起,抓獲在安中國籍犯罪嫌疑人37名,解救被拐騙中國籍受害人14名。

    膽敢侵犯海外中國公民生命財産安全者,無論逃到天涯海角,最終都難逃中國法律的制裁。

    從吉爾吉斯撤僑到湄公河“10·5”慘案,公安部充分利用駐外使領館、警務聯絡官、維和警察、海外民間資源等,與有關國家執法部門密切合作,有力維護了中國公民海外利益。

    【追逃】“通緝令”飛到天涯海角

    孫子兵法曰:“上將伐謀,其次伐交,再次伐兵,其下攻城”。

    的確,在國際執法合作過程中,單純打擊犯罪並非中國公安機關的唯一目的。

    2011年2月,潛逃加拿大12年之久的合同詐騙案犯罪嫌疑人曾漢林被遣返回國;7月,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被遣返回國。

    通過國際執法合作,將“追逃”之路延伸到國外,讓犯罪分子無處可逃、無處可避,讓百姓的利益得以真正維護,這才是中國公安機關的目的所在。

    2012年7月,潛逃泰國、涉嫌職務侵佔3000萬元人民幣的重大經濟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張樹新、周紅艷被成功緝捕回國,並追回價值1120萬泰銖的贓款及贓物;

    2011年12月和2012年8月,逃往加拿大近8年的重大經濟犯罪在逃人員李東哲、高山在法律威懾和政策感召下先後被規勸投案自首;

    阿根廷當地時間2013年2月27日,公安部赴阿根廷工作組在我駐阿使館舉行退贓儀式,向數十名受侵害華人超市業主代表發還被犯罪團夥敲詐的“保護費”1000多萬元人民幣,廣大華僑華人拍手稱快。

    路漫漫其修遠兮。通過高層互訪、團組交流、合作辦案、對外援助、外警培訓,中國公安機關進一步增進了與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的理解和互信,擴大了共識與合作,深化了務實合作關係。今後,中國警方還將不斷加大國際執法合作力度,繼續嚴厲打擊各類侵害中國公民、海外華僑華人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為本國公民、海外同胞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伸張正義公正彰顯司法主權

    3月1日,製造震驚中外的湄公河“10·5”慘案的4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將在雲南昆明被執行死刑。這是正義的伸張和對13名無辜遇害中國船員亡靈的告慰,更是我國司法主權的彰顯,既體現出我國司法機關保衛本國公民生命和財産安全的能力,更凸顯出我國對危害國際安全秩序的跨國犯罪嚴懲不貸的決心。

    歷史不會忘記。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貨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到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在湄公河泰國水域被槍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時任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和現任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儘快查明案情,緝拿兇手,給遇難者家屬一個負責任的交代。中國警方組成專案組,以人民利益為盼,為人民利益而戰,克服重重困難、歷時數月、多方合作,終於使撲朔迷離的案情真相大白于天下,讓犯罪分子落入恢恢法網。

    法者,天下之公器,正義所載,公信所彰。在案件公開審理、宣判過程中,法院始終嚴格堅持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並重。一方面,圍繞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展開了跨國調查和取證,並依法傳喚了泰國、老撾13名證人出庭作證,仔細辨析證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形成了完整、嚴密的證據體系,充分證明了起訴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另一方面,庭審採用了同聲傳譯與現場翻譯相結合的形式,並邀請了相關國家使領館人員以及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市民代表、媒體代表旁聽庭審,審判工作在陽光下進行,以公開確保公正。

    不僅如此,在糯康案件審理中,罰當其罪、不枉不縱也成為了司法文明、公平正義的最好注腳。主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被判處死刑;扎波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扎拖波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這種寬嚴相濟、分別定罪、均衡量刑的刑事司法結果,既貫徹了中國司法一貫的“少殺、慎殺”政策,也彰顯了司法的正義與科學。

    糯康等4名罪犯被執行死刑,再次昭示了這樣一個簡單而深刻的道理:一切膽敢以身試法、荼毒生靈的犯罪分子,不管他的作案手段有多麼高明,也不管他逃到哪,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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