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標識啟用儀式在京舉行,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出席儀式併為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標識揭幕。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頒布實施以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到2012年底,全國已設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2259個,佔農業縣(市、區)總數80%;共聘任仲裁員2萬多名;化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54.51萬件,有效地維護了廣大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促進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為提高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根據各地實踐需要,農業部組織制定了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標識,並已正式啟用。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標識是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統一的形象標誌,代表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工作的公平公正、便民高效開展。啟用仲裁標識有利於約束和規範調解仲裁人員行為,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的公正性和嚴肅性;有利於廣大農民對農村土地承包調解仲裁的識別和認知,引導和方便農民群眾申請仲裁;有利於社會和公眾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的監督,提高農村土地承包仲裁的公信力;有利於增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增強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工作的自覺性。各地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指導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正確使用仲裁標識,維護標識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據悉,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標識由文字和圖形構成,標識整體呈圓形,主色調為藍色和綠色,用綠色的田野、公字形天平、懷抱的雙手、手中麥穗及“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字樣等元素代表農村土地、公平仲裁、維護權益、發展生産,寓意農村土地承包仲裁通過公平、公正、公開裁決,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為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發揮積極作用。農業部將結合仲裁標識的使用,大力推動各地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規範化建設,提高依法規範開展調解仲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