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7月10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減少會議和規範學習培訓的通知》,全文如下:
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制定並實施了具體辦法,取得了初步成效。為嚴格執行中央改進作風的八項規定和市委的貫徹落實辦法,進一步減少會議和規範學習培訓,現通知如下:
1.減少會議數量。嚴格會議審批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統籌安排。各部門召開的全市性會議,邀請黨和國家領導人來津參加會議,須經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審核報批。已經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作出部署的原則上不再召開會議。加大會議協調力度,能不開的堅決不開,可以合併的合併召開。未經批准市領導同志不得出席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各種會議要嚴格履行報批程序,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召開。
2.控制會議規格。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分管領導同志召開的會議,一般不安排部委辦、區縣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各部門召開的會議,只安排所屬和相關單位的分管負責同志參加。各種會議應根據內容確定參加會議部門,減少關聯度不高的部門參加會議。
3.簡化會議程序。堅持開短會、講短話,縮短會議時間。全市性會議原則上只安排1至2位市領導同志講話。會議發言簡明扼要。減少印發會議材料。會議一般不搞開、閉幕式。
4.提高會議效率。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和網絡視頻會議,主會場和分會場要嚴格控制規模、簡化形式程序。在非緊急情況下,應以書面形式提早下發會議通知,便於統籌安排工作。
5.壓縮會議經費。嚴格執行中央和我市的有關規定,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確保會議經費不增加。會場佈置要簡樸,工作會議一律不擺放花草綠植、不製作背景板。
6.規範學習培訓。進一步加強對學習培訓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學習培訓的計劃管理、財政預算和經費核報制度,嚴格審批程序。壓縮學習培訓數量,縮短時間,提高質量,避免內容重復。嚴格禁止到風景名勝區、度假村搞學習培訓。嚴格控制出國(境)學習培訓,特別是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學習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