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單位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將從9月1日起實施新標準。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綠化市容局近日下發通知(滬價費[2013]10號),規定單位和飲食業産生的餐廚垃圾按容量240升/桶,基數內最高60元/桶、基數外最高120元/桶的新標準收費。2004年9月24日由市物價局、市市容環衛局發佈的《關於本市單位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滬價費[2004]048號)同時廢止。
據悉,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含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等各環節的費用。凡在本市産生生活垃圾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船舶等交通運輸工具)、社會團體、個體經營者等,均應當按照規定交納生活垃圾處理費。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以按量計費為基礎,採取基數內外不同收費標準,並按不同行業實行分類計費。單位生活垃圾處理量基數一年核定一次。
對養老院、殘疾人企業、特殊教育學校等公益性較強的單位産生的生活垃圾,由各區縣政府決定收費減免事項。各區縣政府可對開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達到規定要求的單位實行收費減免,具體實施細則由區縣綠化市容管理部門會同同級物價部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