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督導檢查組對
河北省11個縣(市、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檢查反饋意見
9月22日到28日,國家教育督導檢查組對河北省申報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進行了督導檢查。本次督導檢查是依據《義務教育法》《教育督導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及教育部《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按照教育部與河北省政府簽署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規劃,在對河北省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的基礎上進行的。檢查組按照《辦法》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嚴格把關”的原則,對11個申報縣的材料進行了審核。審核中有1個縣的部分指標未達到要求,依據規定,這個縣未能通過本次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縣的評估認定。
檢查期間,採取隨機抽查方式,共檢查學校85所,其中,小學47所,初中27所,九年一貫制9所,特教學校2所。核查了相關文件資料;召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校長、教師、家長、學生座談會40個;發放滿意度調查問卷3630份,回收有效問卷3630份。
下面,我代表檢查組反饋督導檢查意見。
一、指標達標情況和檢查結論
檢查組重點對10個縣(市、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達標情況、義務教育校際均衡狀況、縣級人民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情況、公眾對本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滿意度等四個方面進行了核查,結果如下:
(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達標情況
《辦法》規定,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的評估認定,應在其義務教育學校達到本省(區、市)辦學基本標準的基礎上進行。河北省結合本省實際,就辦學基本標準制定了10項指標。檢查組核查了學校的佔地面積、建築面積、實驗室個數、儀器設備、計算機、圖書、教師配備、專任教師學歷、高於規定學歷教師、在校生鞏固率等方面的指標,核查結果:學校基本達到了評估標準(詳見下表)。
河北省10個縣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達標情況.doc
(二)義務教育校際間均衡達標情況
《辦法》規定,對義務教育校際間均衡狀況的評估,是以生均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每百名學生擁有計算機臺數、生均圖書冊數、師生比、生均高於規定學歷教師數、生均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數8項指標,分別計算小學、初中綜合差異系數。評估標準為小學、初中綜合差異系數分別小于或等於0.65、0.55。核查結果:10個縣的小學、初中綜合差異系數均達到了國家標準,其中小學綜合差異系數在0.35至0.59之間,初中綜合差異系數在0.21至0.50之間(詳見下表)。
河北省10個縣義務教育學校校際差異系數表.doc
(三)縣級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情況
《辦法》規定,對縣級人民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評估,主要是通過入學機會、保障機制、教師隊伍、質量與管理四個方面17項指標進行的,省級可增加指標,總分為100分,評估標準不低於85分。河北省在本省實施辦法中增加了2項指標,共19項指標。核查結果:10個縣級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得分均在90-96分之間,達到了國家規定的要求(詳見下表)。
河北省10個縣級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得分情況.doc
(四)公眾滿意度調查情況
《辦法》規定,評估認定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需對公眾滿意度進行調查,就有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相關問題,徵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校長、教師、家長、學生等不同群體的意見。河北省對10個縣公眾滿意度調查結果均在92%以上。我們此次也設計了問卷,結合座談會、隨機訪談等方式對以上幾類人群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與河北省調查的情況基本相符。
檢查組還對10個縣教育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了解,未發現作為“一票否決”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違紀違規行為。
綜合以上結果,檢查組認為,10個縣均達到了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評估認定標準。檢查組將把此次督導檢查結果向教育部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報告,提請最後認定公佈。
二、主要做法和經驗
(一)以均衡發展為目標,確定義務教育發展戰略規劃
河北省委、省政府始終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本著新時期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將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作為教育發展戰略的宗旨,作為著力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舉措。
一是超前謀劃,確立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戰略。河北省委、省政府在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戰略上,體現了前瞻性和持續性。早在2004年就召開省委常委會,專題研究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戰略。在2005年省委省政府的意見、2009年省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和2011年省中長期教育發展規劃綱要中,均明確提出了縮小義務教育學校差距、高質量高水平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為全省義務教育發展指明了方向。
二是落實責任,有力保障發展戰略順利實施。河北省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明確作為各級政府的責任,逐級簽訂責任書,明確實施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各級政府均成立了領導小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了組織保障。
三是紮實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2006年以來,省政府先後三次召開現場會或工作會,總結推廣各地經驗,安排部署各階段工作任務。去年,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頒布後,河北省進一步完善標準,明確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切實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二)以資源共享為策略,促進義務教育學校共同發展
河北省早在新世紀初實現“兩基”之後,即開展了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和均衡發展的探索和實踐,創造性地探索出一條存量盤活、模式創新的路子。在農村地區,大力推廣學區一體化管理模式;在城區,形成了“聯合校”、“兼併校”、“建分校”、“新建校”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四種模式”。通過“以強扶弱”,實現義務教育學校共同發展。
一是農村學區一體化。從2005年開始,針對廣大農村學校,特別是山區和偏遠農村學校校點分散、設施不全、教師專業化水平太低、課程不能開齊開全等問題,以承德市為試點,開展農村學區一體化管理模式改革,在縣(市)劃分若干學區,以學區為單位整合區域內教育資源,推行規模化、標準化辦學,形成學區內經費、師資、設施、裝備等辦學資源整合、共享、均衡配置。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在全省推行了這項改革,要求科學編制學區建設規劃,不斷健全學區內部管理體制,取消鄉(鎮)中心校建制,設立學區中心校並附設學區研訓室,統籌管理學區內的教育教學工作,形成集辦學、管理、研訓為一體的管理運行機制。井陘縣、鹿泉市將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結成了“一對一”或“一對多”的幫扶聯合體,山海關區由城市龍頭學校帶動接收的廠企學校和農村學校組成聯合校管理共同體,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二是城區“四種模式”。河北省總結石家莊橋西區、邯鄲邯山區、叢臺區開始進行的“一托二”、“結對子”辦學經驗,形成了“聯合校模式”;總結邯鄲市邯山區、叢臺區在政府主導下,優質學校跨區兼併薄弱學校,以強扶弱,擴大優質資源的辦學形式,形成了“兼併校模式”;總結石家莊橋西區、邯鄲市邯山區、叢臺區由財政出資、優質學校在城區內異地建立分校、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做法,形成了“建分校模式”;總結石家莊等地做法,形成“新建校模式”。
農村學區一體化、城區“四種模式”兩種改革,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有益探索,不僅為河北全省找到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有效路徑,同時,為全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了啟示,2009年邯鄲承辦了全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場會。
(三)以標準化建設為重點,縮小義務教育學校資源配置差距
近十年來,河北省緊緊抓住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這一重點,適應新時期義務教育發展需求,努力縮小義務教育學校資源配置差距。
一是做好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調整,適應入學人口的變化,動態做好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規劃。
二是對照國家有關校舍建設、儀器設備配備有關標準要求,不斷修訂和完善本省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唐山市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水平普遍較高。
三是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新農村衛生校園建設工程、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等,努力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同時,省內各級安排資金實施了改造農村學校取暖設施工程,從2008年以來,累計投資11.9億元,使農村學校徹底告別了室內燃煤取暖,實現了暖氣供暖,保證了600萬農村中小學生溫暖安全過冬。藁城市、豐南區在這項工程中均投入了1000多萬元。
為保證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的順利實施,河北省不斷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在執行國家規定的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免費提供教科書、家庭困難生生活費補助、城市免雜費等工作,均取得了顯著成效。同時,各級財政努力在年度預算及專項經費中安排資金,用於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的改善,將新增投入重點安排在農村地區、貧困地區的薄弱學校,抬高底部,促進均衡。
(四)以教師隊伍為核心,提升義務教育整體辦學水平
近年來,河北省通過多種措施努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一是創新教師培養模式。河北省率先在全國實施師範生“頂崗實習”計劃,河北師範大學等高校優秀在校生定期到農村學校實習、任教,同時農村教師到師範院脫産學習,稱為“雙輪驅動”。這一計劃的實施,既培養了在校師範生的能力,又促進了農村教師業務能力的提升,有效緩解了農村薄弱學科教師短缺的問題。2006年,教育部在河北師範大學舉行了全國大學生頂崗實習計劃的啟動儀式。遷安市建立教師補充長效機制,三年來從應屆師範類大學畢業生中累計補充新教師540多名,全部充實到農村學校任教。
二是加大教師培訓力度。近年來,河北省認真執行“國培計劃”,培訓教師32萬人。同時,省財政投入近5千萬元,舉辦了骨幹教師省級培訓、名師培訓、新教師培訓、英語教師口語強化培訓、農村小學薄弱學科培訓者培訓等項目培訓,培訓教師近3.5萬人。秦皇島市實施名師帶動工程,形成名師帶骨幹、骨幹帶全員的示範輻射體系,提高城鄉師資均衡化水平。
三是建立城鄉教師流動機制。各地均按照省級要求,建立了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制度。目前,城鎮教師到農村學校支教已成為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的重要方式,“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被列為教育部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示範項目。欒城縣校際間交流教師人數達480人,調整、交流校級幹部42名,設立了“縣長教育特別獎”,截止2013年,獎勵資金共計180余萬元。為了提高農村教師工作積極性,吸引和鼓勵優秀人才到農村任教,河北省在教師工資和職稱評聘等方面制定了優惠政策。豐南區每年投入500萬元,用於農村特崗教師的津貼,最高每年的可享受5000元。在職稱評定中對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邊遠山區教師予以適當傾斜。
(五)以教育公平為宗旨,提供優質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為保障教育公平,河北省教育廳已經初步建立起以居住地學齡人口為基準的義務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務機制。
多來年,河北省小學、初中入學一律採取劃片招生、免試入學的政策,嚴格控制擇校現象。堅持“兩為主”和“兩個全部納入”的政策,努力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名額按比例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的政策,在各地得到很好的落實。豐南區將區內兩所省級示範性高中統招公助生指標,100%定向分配至所有初中學校。
河北省高度重視特殊教育,努力保障殘疾兒童少年都能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力。大力加強特教學校建設,到2011年底實現了每個縣(市)都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的目標,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穩定在90%以上。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高於普通學校的10至15倍,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高於普通學校1倍。
以促進學校內涵發展為實現均衡發展的重要內容,積極倡導學校開展特色辦學、文化辦學、品牌辦學,從學校組織文化建設、校本課程開發、課堂教學創新、師資建設等多個領域挖掘特色文化內涵,努力打造一批高品位、特色明顯的優質學校。
(六)以督導評估為手段,保障均衡發展目標的實現
河北省長期以來重視加強教育督導制度建設,健全教育督導工作機制,把督導評估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力手段。省政府印發了《河北省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省級督導部門制訂了具體的督導評估辦法、體系、規程,對市、縣兩級督導評估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在工作中,按照國家“以評促建”的要求,建立了過程性督導制度,統籌安排,分步推進。對於按照規劃先期達標的縣區,及早部署安排;對於幾年後達標的縣,則要求查找薄弱環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分年度、分階段的發展目標,切實提高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
注重督導評估結果的運用,建立了整改復查機制和表彰獎勵制度。對督導評估中存在薄弱環節的地方,要求進行整改復查,對成績突出的縣(市、區)進行表彰獎勵。2006年以來省政府每年表彰獎勵先進縣(市、區),每縣獎勵20萬元。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縣教育投入不足。個別縣個別年份未做到“三個增長”中的第一個增長。對應目前學校標準化建設存在的缺口,仍需要投入相當數量的資金,以滿足優化教育資源的需求。
二是部分農村學校辦學條件和教師隊伍仍有缺口。部分農村特別是山區農村學校比較簡陋,辦學條件差,教學設施陳舊,配套設施不完善,教育儀器設備不足,實驗室和體育活動場所條件較差。一些農村學校教師學科、年齡結構不盡合理,特別是音體美教師相對短缺。教師、校長交流制度還不夠健全,流動數量仍然偏少。
三是城鎮義務教育資源不足。部分城區因城鎮化進程加快,義務教育人口急劇增長,中心城區學校佈局調整以及新建學校跟不上需求,義務教育階段資源緊張,一些學校的生均校園面積、生均校舍面積、生均體育場館面積不足,個別學校仍存在“大班額”現象。
四、督導意見
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一個艱巨、長期的工作過程。對照本次檢查中反映出的薄弱環節,建議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要求,對照教育部《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對問題進行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進一步加大義務教育投入。落實國家“三個增長”和各項教育投入政策。針對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存在的缺口,安排資金,制定計劃,切實解決。教育投入應堅持重點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傾斜,努力縮小這些學校與優質學校間的差距。
二是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作。做好城區學校佈局調整、學校建設和生源規劃,擴大義務教育資源,逐步解決學校學位不足、大班額、生均體育場館面積不足等問題。加快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優化農村辦學條件,均衡配置中小學教育資源,努力使縣域內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享有同等學習生活條件。
三是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要把實現師資均衡作為工作重點,完善校長、教師隊伍管理體制,督促各地按照省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合理配備學科教師,不斷優化教師結構。進一步健全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制度,完善各項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
督導檢查結束後,請河北省及時佈置整改工作,于一個月內將整改方案、于三個月內將整改情況報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