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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採取一系列優惠措施鼓勵大學生到基層就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月31日電(江建斌)為增強基層對高校畢業生的吸引力,福建省日前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措施,鼓勵大學生到基層、欠發達地區、農村和社區工作。

    從2006年起連續5年,福建省每年招募300余名高校畢業生,到鄉(鎮)開展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服務期1至2年。服務期滿後,報考福建省國家公務員,筆試給予適當加分獎勵。

    今年起福建將用3到5年時間,爭取實現各村(社區)至少有1名高校畢業生的目標。在城市社區就業的,薪酬待遇不低於每月800元,到農村就業的,不低於每月600元。

    此外,福建各高校也出臺了大學畢業生志願服務山區的優惠政策。如廈門大學推出配套獎勵,已獲得校內貸款的本、專科特困生免還在校期間全部貸學金,非西部生源自願到西部地區就業的應屆畢業生一次性獎勵人民幣4000元。福州大學也出臺鼓勵政策,對到三明市、南平市、寧德市、龍岩市企事業單位就業的畢業生滿兩年以上,報考福州大學研究生的,其考試成績達到國家最低錄取線,享有總分加20分的優惠政策;服務期滿一年的貧困畢業生獎勵1000至3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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