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2月20日電(記者葉超)從今年起,青海省建設部門將實施全省村莊規劃工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依據。計劃“十一五”期間完成全省80%以上行政村的規劃編制工作。
據了解,此次規劃編制從農村實際出發,從治理村莊“臟、亂、差、散”的落後面貌入手,通過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逐步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村莊規劃的主要內容有:確定規劃區範圍、用地規模、發展方向、建設特點和規劃建設期限;確定用地標準、用地結構;確定住宅、各類公用設施(如道路、供水、排水、綠化),以及各類公共建築(如商店、學校、醫務室、文體活動場所)等佈局和實施步驟;確定環境保護、防災等各項措施;確定規劃實施的目標、途徑和先後順序;確定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估算。
規劃將依照《青海省村莊規劃編制導則》,把群眾最關心、最急需解決的問題作為規劃的重點。規劃的成果最後體現為村莊建設現狀圖、規劃總平面圖、公共設施規劃圖和説明書。編制完成的村莊規劃,按照法定的程序報批,批准後的規劃具有法律效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