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6日電(彭衛、王東明)經中央軍委批准,解放軍四總部日前聯合頒發《中國人民解放軍專業技術人才獎勵規定》,對現有軍隊專業技術人才獎項進行規範,擴大獎勵名額、縮短獎勵週期、提高獎金數額。
目前,軍隊設有專業技術重大貢獻獎、作戰部隊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獎、院校育才獎。《規定》決定,軍隊專業技術重大貢獻獎更名為軍隊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獎,獎金由每人5萬元提高到10萬元,獎勵週期由3年改為2年;作戰部隊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獎的獎金由每人1萬元提高到2萬元,獎勵週期由3年改為每年評選1次,獎勵人數由50名增加為300名;軍隊院校育才獎“金獎”的獎金由每人1萬元提高到3萬元,“銀獎”的獎金由每人5000元提高到1萬元。
《規定》新增設了軍隊科技創新群體獎,以鼓勵科研群體優勢互補、協作攻關,每個集體獎金100萬元,獎勵數量不超過10個。同時,把軍隊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崗位津貼納入了獎勵範疇,崗位津貼設置為3類,享受一類崗位津貼的人數為300名,每人每月5000元;二類崗位津貼為700名,每人每月3000元;三類崗位津貼為4000名,每人每月1000元。
《規定》適用於在軍隊編制的專業技術崗位任職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和文職人員,將於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