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面啟動了對全市事業單位的改革。518家事業單位將劃分為監督管理類、經營服務類和公共服務類三大類,並分別予以轉企、整合或撤銷等改革處置。在兩天前召開的全市事業單位改革動員大會上,深圳市委書記李鴻忠在會上指出,這次事業單位改革,是深圳繼國有企業改革、行政管 理體制改革後的又一項重大改革;是深圳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在改革的高度、深度上往前邁出的重要一步。
近年來,深圳市雖然進行了一系列事業單位改革探索,但與政府行政機構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相比,深圳的事業單位尚未從體制上進行過深層次改革,事業單位廣泛存在“職能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理體制和約束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政府應該提供的公共服務功能定位不清楚,責任邊界不明確,管理制度不健全。
據了解,本次事業單位改革涉及市屬事業單位518個。按照職能歸位、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的原則和考慮現狀、著眼規範的要求,現有的事業單位將劃分為監督管理類、經營服務類和公共服務類三大類:原則上監督管理類事業單位調整歸併到行政序列,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公共服務類事業單位則分別視具體情況予以保留、轉企或進行必要的整合。對於在市場中沒有發展前途,轉企成本過高或轉企後難以生存的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以及工作量嚴重不飽和或工作任務已完成的公益類事業單位要予以整合或撤銷。
另外,在改革中將撤銷或收回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主要是學會、協會和事業職能已弱化或任務已完成,或職能可以轉移給行業協會的機構。另外,有些事業單位業務比較單一,業務量不飽和、轉企後發展前景不佳或缺乏市場競爭力,轉企後又無法生存的,也將予以撤銷。
據深圳市改革辦負責人介紹説,改革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發展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衡量這次改革成功與否的標誌,就是“社會公共服務只能加強而不能削弱,群眾滿意度只能上升而不能下降”。(記者 易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