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7月16日電(記者謝雲挺)浙江省近日出臺系列新政策,其中規定縣鄉兩級機關今後錄用公務員要從在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中招考。
據浙江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吳順江介紹,新政策規定,從2009年開始,浙江省的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招考公務員主要從招聘到村和社區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高校畢業生中招考。滿3年且仍在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在報考本省市級以上公務員時實行加分,凡報考欠發達地區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10分;報考其他地區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5分。
吳順江説,浙江省還結合高校畢業生在村和社區工作中可能碰到的具體情況,制定了一定年限後通過市場自主擇業的新政策。其中,對合同期未滿而本人要求另行就業的,只要工作情況許可,可予以提前解除合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