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0日電 記者20日從公安部預防和處置阻礙民警執行職務問題研討會上獲悉,公安部正在對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行為進行廣泛深入的調研,為制定公安機關預防和處置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行為程序規定做準備。
近一個時期以來,一些違法犯罪分子採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方式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事件時有發生。據了解,自2001年至2005年,公安民警在執法中遇到阻礙或遭到暴力襲擊,犧牲的有200余人,受傷的達1.4萬餘人。
在公安部法制局組織召開的此次研討會上,中央政法機關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和有關專家、學者認為,警察代表國家執行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無論是使用暴力還是非暴力手段,阻礙民警執行職務都是違法犯罪行為。對此,有關法律賦予了公安機關相應的處置權,民警應當依照法律進行處置。
與會者認為,當前阻礙民警執行職務和暴力襲警事件的發生,有著複雜的社會原因,因此必須採取綜合治理的方法,對症下藥。要用好用足現有的有關法律法規,對襲警者決不姑息。要完善我國現有的有關法律法規,對襲警行為形成強大震懾;同時要建立健全執法制度,規範民警的執法語言和行為,促使廣大民警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