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日電(張建平、張夢)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3日發出通知,禁止銀行與商業機構發放聯名儲值卡。
通知説,各銀行不得與商業機構聯合發放不記名、由商戶發售並開具購物發票的聯名儲值卡。各銀行要及時對本行違規發放聯名儲值卡的情況進行清理,並進行自查自糾。
據了解,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對銀行與商業機構違規發放聯名儲值卡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並對違規發卡行為進行處罰。
近來,一些地區的銀行與商業機構違規發放聯名儲值卡,給銀行帶來一定的聲譽風險。為維護良好金融秩序,銀監會根據有關規定,就相關問題作出上述規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