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寧波9月8日電(記者 柴驥程)浙江省寧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日前聯合出臺政策,要求一些存在惡意欠薪可能的企業繳納工資支付保證金,用制度性保障治理惡意欠薪頑疾。
寧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工商局近日聯合出臺《寧波市三類企業人工工資支付保障辦法》,對無資質裝潢企業、租用場地經營企業以及已發生過嚴重拖欠工資行為的企業實行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以保證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根據這項文件的規定,三類企業要以工商註冊資金為基數,支付工資保證金。具體支付額度為:註冊資金5萬元以下的,按2萬元繳納;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按5萬元繳納;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按8萬元繳納;20萬元及其以上的,按10萬元繳納。
三類企業必須按要求將工資支付保證金存入財政部門指定銀行,實行財政專戶管理。新成立的無資質裝潢企業和租用場地經營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就必須向企業所在地財政部門指定的銀行繳納工資支付保證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