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20日電(記者應曲川)20日,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開一份處罰決定:四家未經授權擅自使用音樂作品的企業被勒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同時,分別被處以6000元到10000元的行政罰款。
據介紹,今年7月15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向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投訴:該市的易初蓮花超市、樂購超市、物美超市以及錢櫃KTV等四家企業從今年6月開始,在其經營場所公開侵權播放該協會成員的音樂作品。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行政執法人員當即展開調查取證,查實:易初蓮花超市、樂購超市、物美超市等三家超市從今年6月開始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部分音樂作品作為超市的背景音樂;錢櫃KTV則在其營業場所公開侵權使用《暗香》等19首音樂作品。據此,三家超市分別被處以6000元的行政處罰,錢櫃KTV被處以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目前,杭州市不少大型百貨零售企業在經營場所播放背景音樂時都取得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許可並支付了使用費,合法使用音樂作品的氛圍正在逐步形成。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這次對四家違法使用音樂作品的企業作出處罰,旨在鞏固前幾年來在宣傳保護著作權方面所取得的成績,進一步規範和繁榮杭州的版權産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