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姜雪麗、李興文)國家質檢總局29日發佈的電動自行車産品質量抽查結果顯示,近三成産品質量不合格,抽樣合格率僅為73.8%。
此次,國家質檢總局共抽查了天津、江蘇、浙江、上海、山東、廣東、四川等7個省、市部分企業生産的産品。
抽查結果表明,大型企業的産品質量繼續保持較高水平,産品抽樣合格率為90%;而小型企業的産品質量問題較多,産品抽樣合格率僅為65.7%。
産品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包括:最高車速超標,車架/前叉組合件振動強度達不到標準要求,腳蹬間隙不合格,鞍座調節夾緊強度達不到標準要求,把立管靜負荷不合格,欠壓過流保護功能不合格。
國家質檢總局解釋説,存在質量問題的電動自行車極易導致車輛失控,對消費者造成危險。
抽查中生産電動自行車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有台州市亞星車業有限公司、上海靚麗電瓶車有限公司、天津市好德電動車廠、天津市名人車業有限公司、無錫美靈電動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