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1月6日電(記者 陳冀)劣質農資産品坑農事件近年來屢有發生,廣東省有關部門近期的市場抽查結果也顯示,化肥、農藥近半不合格,質量令人堪憂。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從重處罰,與此同時,“泛珠三角”九省也將對上了黑榜的劣質農資進行聯合處理。
今年秋季,廣東省工商局對廣州、河源、惠州、肇慶、清遠等11個市流通領域的化肥、農藥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監測,共抽查了282家生産廠家生産的325種化肥、農藥(其中化肥175種、農藥150種),合格187個品種,合格率57.5%;不合格138個品種,不合格率42.5%,其中嚴重不合格90個品種。
抽查發現,由於不法廠家以次充好,導致所抽查的72種復混肥料的氮、磷、鉀和總養分均低於標準要求,而檢測技術落後、重視産量、輕視質量則造成農藥質量問題較多。
據了解,這些劣質農資産品還將遭到“泛珠三角”九省的聯合處理。根據今年9月12日簽訂的《第三屆泛珠三角區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合作協議書》的規定,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廣東等九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已建立起不合格農資退市制度,各成員方將把在監測工作中依法確定的不合格化肥、農藥,互相進行通報,並提請其他成員對該化肥、農藥實施“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