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記者張曉松)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7日透露,李時珍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因違規被收回《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GMP)證書》。
據介紹,在全國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派出檢查組,對李時珍醫藥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企業藥品生産不符合藥品GMP的要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藥品GMP證書》。
藥品GMP是藥品生産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自2004年7月1日起,我國所有藥品製劑和原料藥實現了在藥品GMP條件下生産。但是,一些藥品生産企業在藥品GMP認證過程中存在不正當行為,通過藥品GMP認證後不嚴格執行藥品GMP規定,質量管理滑坡;個別企業甚至生産假劣藥品,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