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2月9日電(記者程子龍)黑龍江省人事廳近日出臺了《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在戶籍、工資待遇、職稱評定和創業等多個方面出臺措施鼓勵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其中大學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創辦企業的,可免徵部分所得稅。
《實施意見》規定,高校畢業生到縣級及以下單位、農墾和森工下屬的農場、林業局等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戶口可保留在原籍或遷往就業地區,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提供免費人事代理服務。工作3年以上的,流動到省內其他單位不受戶籍限制。
按照這個《實施意見》,到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錄用到機關的,可直接享受試用期滿後的定級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在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的,可高定一個級別工資檔次。
高校畢業生畢業後2年內到基層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費用。高校畢業生新創辦民營科技企業,從事技術轉讓、開發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免徵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