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2月23日電(記者 張月琳)為規範城鎮基準地價,貴州日前規定基準地價必須向社會公佈,以後每三年更新一次。
貴州省有關部門近日出臺的《貴州省城鎮基準地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準地價評估成果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組織聽證後,由省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平衡和確定。基準地價要向社會公佈,報上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基準地價每三年更新一次。
據悉,該《辦法》將於2007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