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月8日電(記者梁鵬)河南省建設廳8日下發通報,對36個未按時完成住房建設規劃編制與備案工作的縣(市)提出批評,並宣佈,在住房建設規劃編制和備案工作未完成前,必須停止一切住房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
根據“國六條”規定,在2006年年底前,各級政府部門必須編制出臺城市住房建設規劃,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將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落到實處。
據河南省建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河南省18個省轄市及72個縣(市)已經完成了住房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備案。但是,一些縣(市)對住房建設規劃工作認識不夠,工作開展不得力,至今仍有杞縣、商城縣、新縣等36個縣(市)未完成住房建設規劃的編制與備案工作。
河南省建設廳要求,這些未完成住房建設規劃的有關縣(市)必須確保2007年1月底完成規劃的編制、審批、備案、公佈工作。期間發生違規審批住房建設項目的,按違反城市規劃和城市規劃效能監察的有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並追究主管領導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