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月9日電(記者周之江)人均繳存住房公積金額度高收入行業是低收入行業的411倍。針對這一情況,貴陽市近期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上限出臺封頂規定。
2006年,審計署重慶特派辦對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最近公佈的“審計調查報告”指出,貴陽市存在不同收入群體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差異大的問題,即一些壟斷行業等高收入單位繳存基數過高,而困難企業的繳存基數過低。
審計調查數據顯示,2005年,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範圍內,繳存額最高行業繳存額是最低行業繳存額的179倍,人均繳存額最高單位是最低單位的411倍。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處處長吳莉認為,高收入行業繳存住房公積金額度過高是一個全國性的普遍問題,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意識到這一問題可能導致的社會不公,糾正了個別單位存在的住房公積金高福利現象。
針對這一問題,《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制度》已作出明確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總額,上限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5倍。經測算,貴陽市2006-2007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的月繳存上限控制額度為1655元。
該中心歸集管理處處長王淑晶説,一些壟斷行業如電力系統等,人均標準工資基數較高,核算出來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高者可達數千元乃至上萬元,而一些困難企業只有幾十元,差距極大。貴陽市出臺這一封頂規定,有利於推進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