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宜春市袁州區三陽鎮的農民工張輝才(右)在宜春市勞動社會保障監察支隊拿到追討的3682元欠薪。 宜春市採取日常監察等方式,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的情況進行管理,有效地規範了企業用工行為,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新華社記者 宋振平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