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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將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標準 最高5萬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太原1月22日電(記者劉翔霄)為減少農民看病費用支出,今年起,山西將進一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封頂線,普遍設置為3萬元,最高至5萬元。

    據山西省衛生廳副廳長韓敬介紹,補償標準提高後,政府每年為每名參合農民拿出40元,農民個人再拿出10元組成農村合作醫療資金,農民患病後每年最高可得到5萬元的醫療費用“報銷額”(補償)。與此同時,山西還將進一步降低農村合作醫療的起付線,實行鄉鎮衛生院零起付、50元起付、最高不超過100元,縣級普遍300元起付的標準。

    記者同時了解到,今年山西首次將孕産婦住院分娩、部分地方病、慢性病、健康體檢等項內容納入了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償範圍。此外,為方便農民進行就醫補償,山西參合農民在縣域內就醫均實行直接減免模式,即由定點醫療機構先墊付參合農民醫藥費用的減免部分,再定期向經辦機構核銷,參合農民就醫出院時就可拿到應補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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