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18日從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了解到,2007年寧夏政府將拿出5100萬元用於全區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努力構築“貧有所助,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亡有所葬”的社會救助體系。
寧夏自治區計劃安排3400萬元用於農村醫療救助。具體執行辦法是:各市、縣(市、區)按照農業人口山區每人每年1元、川區每人每年2元、銀川市轄區每人每年4元、石嘴山市轄區每人每年3元落實農村醫療救助資金,切實加大救助力度,增強救助效果。認真實施農村“健康救助”工程。提高農村五保戶、農村低保戶門診救助費標準;對農村醫療救助對象患大病住院的,在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後仍有困難,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民政部門再根據困難程度給予二次救助;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村救助對象的孕産婦住院順産分娩,由定點醫療機構免費提供服務。城市醫療救助方面,自治區計劃安排1700多萬元,各市、縣(市、區)財政按照城市人口每人每年不低於3元安排城市醫療救助資金,進一步完善救助制度,擴大救助範圍,提高救助標準,全區22萬城市低保對象可享受到醫療救助,其中“三無”人員、重度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和新生兒每年可享受定期定額的門診救助。
此外,全面推行農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南部山區危窯危房改造工程、推進農村五保工作、深入開展“愛心2008”公益活動,以及進一步加大福利彩票銷售和公益金籌集力度等工作也被列入寧夏民政部門今年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六件實事中。(記者 許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