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2月26日電(記者叢峰、劉海)在作出“區域限批”決定兩個月之後,四川省環境保護局26日宣佈,解除對因電廠柴油泄漏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瀘州市新建項目的限批。
2006年11月15日,瀘州市川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瀘州電廠新建工程,在污染處理設施尚未建成的情況下,開始燃油系統安裝調試。調試期間,由於供油泵密封圈損壞和管理不善,導致近17噸柴油泄漏進入長江,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事件發生後,四川省環保局依據有關規定,在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及單位進行處理之後,于2006年12月26日作出決定:在2007年5月15日之前,暫停審批瀘州市除污染治理項目以外的新建項目。
據四川省環保局介紹,項目環評限批之後,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啟動了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本著污染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危害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採取有力措施妥善處理了污染事件。
隨後,瀘州市舉一反三,採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一是開展全市危化品檢查,檢查了127家企業和在建項目,對應急處置措施和設施不完善的8家企業提出整改。二是嚴格執法,加強環境監管,嚴厲查處違法排污企業。三是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召開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部分企業進行突發環境事件演習。四是加強環境宣傳教育,在地方報紙、電臺等新聞媒體開展環保系列宣傳活動。五是加強環保隊伍和能力建設。此外,瀘州市還確定了今後一段時期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八項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