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教育部獲悉:針對中外合作辦學中仍然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教育部日前發出通知,宣佈將有選擇地在部分省市按學科大類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質量評估,建立中外合作辦學質量評估機制。同時,建立中外合作辦學執法和處罰機制。
據了解,有些地方和學校不考慮學校的辦學目標和運行能力,不仔細核查外方的資質和辦學能力,偏重在辦學成本相對低廉的商科、管理以及計算機和信息技術等學科(專業)低水平重復辦學;有些學校未能悉心謀劃合作辦學的辦學模式和教學安排,引進外國教育優質資源特別是引進外方核心專業課程以及外國教育機構教師授課的比例很低,難以保證辦學質量;一些地方和學校背離中外合作辦學的公益性原則,追逐經濟利益;更有個別地區和學校缺乏依法辦學和維護教育主權的意識違規辦學,損害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甚至已經引發了群體性事件。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除建立質量評估、辦學執法和處罰機制外,教育部還將依託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開通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信息平臺;開發中外合作辦學頒發證書認證工作平臺;逐步向社會公佈經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名單等相關信息。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對當前中外合作辦學中的不規範行為進行集中清理整頓,儘快對中外合作辦學的情況進行一次摸底排查。教育部也將適時組織檢查組對相關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據悉,今年1月初,實施本科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部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信息情況已通過教育部網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公佈。(記者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