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採利用的若干意見》,大力推進煤層氣綜合利用工作,變害為利,變廢為寶,保障煤礦安全,節約利用能源,保護生態環境,國家發改委近日發佈了《關於利用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説,國家鼓勵各類企業利用各種方式開發利用煤層氣。各級政府部門應當督促煤礦企業結合本礦區實際情況制定煤層氣綜合利用規劃,並組織審查批准,引導企業合理利用能源資源。發電可以作為煤層氣綜合利用規劃的一項內容。
電力産業政策鼓勵煤礦坑口煤層氣發電項目建設。鼓勵採用單機容量500千瓦及以上煤層氣發電機組,開發單機容量1000千瓦及以上的內燃機組,以及大功率、高參數和高效率的煤層氣燃氣輪機發電機組。鼓勵煤層氣發電企業通過技術進步和加強與國內外瓦斯發電機組製造企業合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電廠的安全穩定運行水平。
煤層氣電廠所發電量原則上應優先在本礦區內自發自用,需要上網的富餘電量,電網企業應當予以收購,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結算電費。煤層氣電廠所發電不參與市場競價,不承擔電網調峰任務。
電網企業應當為煤層氣電廠接入系統提供各種便利條件。由發電企業負責投資建設接入系統工程,並及時簽訂並網調度協議,確保電網的穩定和電廠的正常運行。
煤層氣電廠上網電價,比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記者彭嘉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