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記者 李亞傑)按照國資委的部署,2006年4月至12月,中央企業集中時間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在産權交易環節,對2005年以來的1198項産權轉讓項目進行了自查,涉及轉讓金額618.6億元。在工程建設、物資採購等環節的自查自糾也取得了進展。企業通過自查,找出了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問題,採取措施,從源頭上進行治理。各單位結合開展對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自查自糾,嚴肅查處商業賄賂案件,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以來已結案76件,涉案金額1800萬元,涉案人員106人,刑事處理66人,給予紀律處分28人。
記者近日從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國資委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和部署,把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維護公平競爭原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任務,加強國有資産監管的重要工作和推進中央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的重要措施,指導中央企業積極主動地開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中央關於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部署後,國資委及時成立領導小組,深入宣傳動員,進行專門部署。通過認真調研論證,國資委確定中央企業以産權交易、工程建設招投標、物資採購和産品銷售等環節為重點,認真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
國資委努力從各方面建立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一是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2006年國資委與財政部共同發佈了《企業國有産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協議轉讓的批准範圍、批准權限、價格底線等問題。目前從中央到地方已經形成了規範企業國有産權流轉的制度框架。二是産權交易市場建設取得進展。各地國資委選擇確定的産權交易機構有65家,形成了覆蓋全國各省的産權市場網絡體系。三是對企業國有産權交易的監管得到加強。2006年,各地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的要求,對企業國有産權轉讓情況開展了檢查,一些地方還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成立監管辦公室等方式,推動了産權交易市場的規範發展。四是企業國有産權交易信息監測系統建設工作初步完成。2006年啟動了企業國有産權交易信息監測系統建設工作,實現了與上海、天津、北京三地國資委和産權交易機構的聯網,實現了對中央監管企業國有産權進場交易情況的全面監管,為將來實現國有産權轉讓信息的統一發佈提供了必要的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