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超過70%的市縣政府出臺了規範行政決策方面的專門規定,明確決策權限和程序,並建立了政府決策公開聽取公眾意見制度;超過50%的市縣政府建立了政府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
這是國務院法制辦首次對市縣依法行政狀況進行全面調查的數據。調查顯示,我國行政決策新機制逐步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依法決策相結合的模式開始形成,越來越多的公眾有序參與政府管理,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進一步增強。各地各部門不斷探索,把行政決策納入規範化、制度化、法律化軌道。
科學發展,共建和諧,離不開高質量的決策。據國務院法制辦最新調查,政府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目前已在約80%的市縣兩級政府建立。關係國計民生、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等以政府名義作出的重大決策,必須先通過政府法制部門的合法性論證。
“法制辦主任”席——2003年5月起,遼寧桓仁滿族自治縣政府常務會議和縣長辦公會增設了一個固定席位,讓法制部門為政府決策審查把關。4年來,縣法制辦提出200多條意見和建議,均被採納。2005年起,這一做法推廣到該縣鄉鎮政府。
今年5月,江西贛州市自來水公司因運行成本增長擬提高水價,市政府舉行聽證會並廣泛向居民徵詢意見。由於市民反對意見較多,市政府作出了暫不予調價的決策,受到了市民好評。
贛州市市長蔡曉明説,重大行政決策我們基本做到“五不決策”:未經調研不決策,未經專家諮詢不決策,未廣泛聽取民意或多數群眾不擁護不決策,未經合法性論證不決策,未經會議集體討論不決策。
在湖南長沙市,公眾可以通過“五個平臺”參與行政決策——專題基層調研會;徵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會;專家諮詢論證會;通過媒體公開徵求社會意見;行政決策聽證會。長沙市常務副市長向力力説,2005年,長沙市對出租車定價廣泛聽取民意後,下調了價格。為保障公眾參與不流於形式,2006年起該市還建立了公眾意見處理反饋機制。
“政府決策要擴大聽證的適用範圍。”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表示,除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需要聽證的事項外,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也應當逐步納入聽證範圍,對合理的意見和建議須充分吸納,防止聽證走過場。
這次調查還顯示,約70%的市縣兩級政府建立了政府決策責任追究制度。贛州某縣在招商引資項目用地上違規決策,市政府對有關決策領導和其他責任人按過錯給予處分。
曹康泰表示,各級政府要加快完善行政決策規則,更要嚴格予以執行。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決策糾錯機制,通過民意測驗、抽樣調查、評估審查等方法,及時發現並糾正問題;對因決策失誤給國家利益、社會公益和公民合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的,要依法嚴肅追究決策者的責任。 (記者 吳兢)
我國行政管理不斷創新 審批項目5年減少一半以上
從正在濟南召開的全國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了解到,5年來,我國行政管理方式不斷創新,行政審批項目減少了一半以上。目前,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共建立了2100多個綜合性政府服務中心,採取“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公”等方式,簡化了辦事程序,方便了人民群眾。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取消許可後能夠通過市場解決的服務事項,採取招投標等方式運作,減少了權錢交易等腐敗現象的發生。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開始施行 政府強化自我糾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復議工作。2006年4月,國務院法制辦正式設立行政復議司。2006年9月,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中辦、國辦下發了《關於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健全行政爭議解決機制的意見》,對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作了明確規定。2006年底,國務院召開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座談會,這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一次。2007年6月,國務院正式公佈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並規定於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吉林省要求縣級以上政府都要設立行政復議辦公室
行政復議是適用於百姓與行政機關産生糾紛時的一種法律手段,俗稱“民告官”。據了解,目前,基層行政復議能力不夠是吉林省在行政復議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有些縣級政府存在無行政復議機構、也無辦案人員、無辦案經費問題。有的即使有復議機構,也只有一、二個兼職辦案人員。基層行政復議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問題迫切需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