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記者任芳、陶俊潔)證監會有關負責人3日表示,基金、券商係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産品指引原則很快會推出,有關細則有望在年內出臺。
這位負責人指出,證監會正在全力推動QDII業務的開展。從7月中旬相關辦法公佈實施以來,證監會已批准了1家券商和6家基金公司資格申請,還有幾家基金公司和券商的資格將在近日得到批復。産品方面,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QDII産品已經獲批。
他説,開展QDII業務,不僅有利於國內資産管理公司與國際接軌,也為投資者參與國際市場提供了可供選擇的專業化渠道,使國內投資者可以分享國際經濟增長帶來的成果。
他説,證監會批准的QDII産品沒有突破現有法律框架的集合理財計劃,是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完成的。證監會批准QDII産品時,選擇規模和實力較強的券商和基金,主要是出於安全和穩妥的角度考慮,規模大的公司影響力強、抗風險能力強,容易得到投資者認可,建立市場信心。
從投資的安全性來看,QDII投資地的90%要在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過雙邊備忘錄的國家和地區,另外10%雖然不在雙邊備忘錄裏,但也受到相關國際機構的聯合監管。
此外,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QDII産品設計的初衷是培養國內資産管理公司的國際投資能力,因此,QDII産品設計上沒有保底,一旦投資失利,機構將承擔全部損失。
中國首只股票類QDII基金獲准發行 12日首發認購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日宣佈,南方全球精選配置基金獲准發行, 這標誌著中國首例股票權益類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基金同時也是國內首例公募QDII基金的誕生。
這只基金預計12日首發募集並以人民幣認購,最低認購額度為1000元,總額度未定,將視資金募集情況向證監會申請。
3000億保險資金可"出海" 保險QDII投資框架確立
月25日,中國保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允許保險機構運用自有外匯或購匯進行境外投資,投資範圍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權、股權型産品等權益類産品。至此,保險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的投資框架基本確立。
當前經濟形勢述評:我國的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隨著我國經濟規模的日益擴大和居民收入的不斷增加,多元化投融資需求日益顯現。一方面,不同形式、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蓬勃發展,提出了不同的融資要求;另一方面,廣大居民財富的迅速增長,也提出了多樣化的投資需求。
今年以來,證監會出臺多項舉措,拓寬融資渠道,增加投資品種。6月20日公佈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允許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等為境內居民提供境外理財服務。南方基金和華夏基金成為首批獲得QDII業務資格的基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