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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食品藥品監管局公佈甲氨蝶呤事件調查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14日電(記者 呂諾)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專家組查出,近期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華聯制藥廠生産的鞘內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引起的損害,與兩種藥品的部分批號産品中混入了微量硫酸長春新鹼有關。

    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14日公佈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華聯制藥廠生産的鞘內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引起的藥物損害事件調查情況。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日前檢測出該廠在生産部分批號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過程中混入了硫酸長春新鹼。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立即查封了該廠有關生産車間,全力查找混入硫酸長春新鹼的具體原因。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已開展動物實驗,進一步驗證相關結論。上海市公安機關也已介入調查。

    今年7、8月份,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分別接到上海、廣西、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省、區、市的報告,反映部分醫院在使用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華聯制藥廠部分批號的鞘內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後,一些白血病患者出現行走困難等神經損害症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衛生部聯合發出通知,暫停生産、銷售和使用華聯制藥廠部分批號的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9月5日,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再次發出通知,暫停生産、銷售和使用該廠所有批號的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

    據了解,此次藥物損害事件發生後,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指示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成立工作組,立即與上海市衛生和藥監部門共同對上海華聯制藥廠有關藥品的生産、運輸、儲藏、使用等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開展深入調查。同時,組成醫療專家組對患者進行積極的治療,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患者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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