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2日電 教育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日前就蘭州電力職業學校氫氣球爆炸灼傷學生事故發出通報,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幼兒園在組織使用氣球的集體活動時要按照規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核批准,並嚴禁使用氫氣球。
通報中説,今年9月16日上午,在甘肅省電力公司首屆運動會開幕式前,蘭州電力職業學校氣球方隊100名學生手持約1600個氫氣球,由於部分氣球氫氣泄漏並因相互摩擦引起靜電而發生爆燃,致使98名學生被灼傷,其中中度灼傷41名、輕度灼傷57名。據初步調查,甘肅省電力公司首屆職工運動會籌備組委託蘭州弘興中天文化傳播公司承接運動會氣球灌充任務,而該公司沒有氣球灌充、施放資質,並且違反國家和甘肅省氣象部門有關規定,擅自灌充氫氣球;運動會籌備組雖然向蘭州弘興中天文化傳播公司提出了“氣球方隊雙手各持氦氣球整齊揮動行進”的要求,但沒有對灌充好的氣球進行驗收;蘭州電力職業學校違反《施放氣球管理辦法》和甘肅省氣象部門有關規定,沒有向有關部門申報,擅自在運動會上施放氫氣球;運動會籌備組、蘭州電力職業學校在運動會氣球方隊入場前,均沒有對氣球進行安全檢查。目前,甘肅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一步調查處理。
通報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在組織學生活動中,必須週密計劃,制訂安全預案。學生活動要有教師帶隊,事先要指派有經驗的幹部、教師勘察活動場所,對活動場所、行進路線、交通工具、器材設備等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學校要加強對學生在各項活動中的安全教育。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安全教育納入對校長、教師的培訓內容。
兩部門就"9.16"事故發通報要求加強學校安全工作
日前,教育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就就蘭州電力職業學校"9.16"氫氣球爆炸灼傷學生事故向各地教育、安全監管部門發出通報,要求加強學校組織大型活動中的安全防事故工作。
通報強調,在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中,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蘭州電力職業學校氫氣球爆炸傷學生事故原因查明
記者今日從甘肅省安全監管部門獲悉,9月16日蘭州電力職業學校氫氣球爆炸灼傷學生事故原因已查明,是承接運動會氣球灌充任務的蘭州市一家文化傳播公司將灌充氦氣球擅自改為嚴禁使用的灌充氫氣球所致。目前,甘肅省政府成立的事故調查組,正在對事故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了解,今年9月16日上午,在甘肅省電力公司首屆運動會開幕式前,蘭州電力職業學校氣球方隊100名學生手持約1600個氫氣球,由於部分氣球氫氣泄漏並因相互摩擦引起靜電而發生爆燃,致使98名學生被灼傷,其中中度灼傷41名、輕度灼傷57名。
蘭州市一學校發生氫氣球爆炸事故 多名學生受傷
甘肅省蘭州電力學校16日上午發生一起氫氣球爆炸事故,造成現場學生多人受傷。目前,受傷的學生正在醫院接受救治。
在蘭空醫院住院的一名蘭州電力學校學生告訴記者,當日上午,蘭州電力學校承辦甘肅省電力公司職工運動會。上午9時許,準備分發給參加運動會儀式學生的1500余個氫氣球突然同時爆炸起火,導致氣球周圍的學生被燒傷。據這位同學講,爆炸事故發生後,通過120急救車送往醫院接受救治的學生超過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