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4日電(記者韓潔)今年上半年,我國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629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70%,創下實施積極就業政策以來同期最好水平。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我國下一步將繼續實施促進就業的財稅優惠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有關專家指出,今年上半年我國就業實現大幅增長,一方面我國經濟繼續保持平穩快速增長為就業增長奠定了堅實基礎,另一方面我國積極就業政策也得到進一步落實,為擴大就業提供保證。
近年來,財政部門努力做好並軌工作,認真落實各項再就業扶持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説,近年來,財政部與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主要涉及加強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等,建立了較為全面、系統的再就業政策體系。
據統計,2003—2006年,通過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近2000萬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實現了再就業,基本解決了體制轉軌和結構調整中出現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
這位負責人説,2007年,國務院確定了“95146”(城鎮新增就業人員900萬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500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1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6%)的任務目標。從上半年就業情況看,要完成全年任務是完全有把握的。
就業補助資金是落實扶持政策、推動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重要條件。據了解,在去年大幅提高補助的基礎上,今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就業補助資金254億元(含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15億元)。
根據我國“十一五”規劃,我國將以“逐步實現社會就業比較充分”作為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把擴大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
勞動保障部副部長:把就業促進法儘快變成百姓福祉
就業促進法8月30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把我國積極就業政策上升為法律,並明確了政府在促進就業中的職責。勞動保障部副部長張小建31日就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採訪。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主席令第七十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2007年8月30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7年8月30日
一季度全國累計共實現城鎮新增就業人員267萬人
一季度全國累計共實現城鎮新增就業人員267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900萬人的近30%。
這是記者25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勞動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説,一季度我國就業再就業工作取得新進展。1月至3月,各級勞動保障部門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分解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開展就業再就業政策聯合檢查,組織實施“再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等活動,努力擴大就業,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