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5日電(記者董峻)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曹清堯日前表示,按照加強資源保護、積極馴養繁殖、合理開發利用的方針,我國近年來對野生動物養殖利用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規範措施,收到了明顯成效,野生動物福利狀況得到極大改善。
曹清堯説,我國先後建立起16處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各地設立了310多處野生動物救護站點,對傷病等非正常來源野生動物進行救治,並適時放歸自然。同時,停止給猛獸投喂活體動物表演等行為,規範馬戲團野生動物表演活動,對利用野生動物從事有悖人類情感的表演申請一律不予批准。
國家林業局先後發佈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和林業行業標準《陸生野生動物(獸類)飼養場通用技術條件》《陸生野生動物(鳥類)飼養場通用技術條件》《陸生野生動物(兩棲爬行類)飼養場通用技術條件》等,對野生動物養殖場地、衛生防疫、技術條件、飼料及資金保障均提出了明確要求。
曹清堯介紹説,國家林業局多次委派專家赴全國各地檢查指導。對技術條件達不到要求的單位,停止其經營活動,嚴厲查處非法養殖利用的行為。
國家林業局和工商總局還推行了活體野生動物標記制度,並確定和公告了2006年實施活體標記的6種11類野生動物,以建立野生動物個體檔案,強化監督管理,有效保障野生動物得到良好的待遇。
此外,各地廣泛開展了公眾宣傳教育活動,提倡不濫食野生動物,公告《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育技術成熟的陸生野生動物名單》,全社會關注野生動物的意識極大提高,形成了共同關愛、善待野生動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