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記者 羅沙、韓潔)財政部12日宣佈,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決定續發行2007年記賬式(十一期)國債,實際續發行面值金額為295.8億元。
本期國債原始期限3年,續發行部分起息時間、票面利率等要素均與2007年記賬式(十一期)國債相同,即起息日為2007年7月16日,票面年利率為3.53%,按年付息。本期國債計劃續發行280億元,根據有關規定甲類成員追加認購15.8億元。
本期國債採用多種價格(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經投標確定的發行價格為100.90元,折合年收益率為3.53%。本期國債從10月18日起,續發行部分與原發行部分合併上市交易。
本期國債採取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和試點商業銀行櫃臺銷售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及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試點銀行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通過各交易場所分銷部分,由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通過試點銀行櫃臺發售部分的分銷價格區間在本期國債競爭性招標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上下0.2元內。
本期國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及試點商業銀行櫃臺面向社會各類投資者發行。試點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在全國已經開通國債櫃臺交易系統的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