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0月30日電(記者周立民)安徽省合肥市從11月1日起將施行新的行業協會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公務員和依法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人員不得兼任行業協會的領導職務。
合肥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審議通過《合肥市行業協會管理辦法》。這項管理辦法規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應當與行業協會的職能、機構、人事和財務分開,行業協會常設辦事機構不得與政府部門的工作機構合署辦公”“國家公務員和依法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人員不得兼任行業協會的領導職務”。 同時明確規定,在新的管理辦法施行前已經成立,且不符合辦法規定的行業協會,應當於辦法施行之日起1年內予以規範。
記者從合肥市民政部門了解到,目前合肥市登記註冊的市本級行業協會共有75家,主要分佈在經貿、建築、醫藥、文化等領域,在經濟活動中的地位作用越來越突出,其中由政府相關部門領導兼任主要負責人的有3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