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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農村困難群眾將享受與城市相同低保保障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3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重慶10月30日電(記者朱薇)記者30日從重慶市民政局獲悉,重慶已開始建立城鄉統籌低保制度,將實行“工作機制城鄉統籌、保障標準地區有別”的原則,農村困難群眾將享受與當地城市困難群眾一樣的低保保障標準。

    截止到9月底,重慶已審批農村低保對象70.18萬人,全市農村平均低保標準為每人每年791元,人均月補差26元;同時有83.35萬人享受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均月低保金為99元。

    重慶市法制辦副主任李華強介紹説,重慶正在進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立法工作,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差距成為關注的焦點之一。在立法論證中,多數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應該是地區有別而不應該是城鄉有別,因為在同一區域內,其經濟社會發展、居民生活消費水平與消費價格指數應該基本相同,同時農村居民雖然擁有承包地,但其承包地收益已體現在家庭收入的計算之中,不應在保障標準上再做區別。因此,草案已確定了“工作機制城鄉統籌、保障標準地區有別”的城鄉低保工作原則。

    重慶市民政局副局長袁天長表示,按照統籌城鄉發展改革試驗的戰略部署,重慶將逐步縮小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距,並鼓勵有條件的區縣率先統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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