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今年重拳打擊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
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記者 李薇薇)今年7月,浙江省交通廳原廳長趙詹奇因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招投標等方面多次收受賄賂併為有關企業謀取利益,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這只是我國檢察機關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的一個典型案例。記者日前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2007年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為深入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召開了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開展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工作,並以此作為推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重要切入點,在全國掀起了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的風潮。1月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已立案偵查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4240件,其中,5萬元以上大案3039件,查處案件的涉案金額高達6億多元。
針對商業賄賂犯罪出現的新情況、新動向、新特點,特別是城鎮建設領域權錢交易行為比較突出的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充分調查論證,嚴密組織部署,專門制定下發了《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工作方案》,加強對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的分析,總結發案規律、環節、原因及對策,指導各地辦案,並通過對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副局長殷某涉嫌受賄案等20件重大典型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的掛牌督辦,促進和帶動了整體辦案工作的開展。
重慶市檢察院與重慶市建委聯合下發《關於在查處職務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通知》,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完善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機制,建立移送案件線索備案制度,建立辦案協查機制等作出了規定。
此外,在查辦案件的過程中,各級檢察機關還注意加強與建設、國土、銀監、稅務和紀檢監察、工商、審計等部門的協作,建立情況通報、線索移送、案件協查、信息共享等協作配合機制,有力地推動了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工作的開展。
我國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呈現群體性趨勢
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記者 李薇薇)“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主體,往往涉及主管城鎮建設的黨政領導幹部,國土資源、城市規劃、市政建設等部門領導,以及房管、村鎮建設、房地産開發、建設施工等單位的國家工作人員。”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日前對記者介紹。
據統計,1月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中涉及國家公務員1613人,佔立案人數的35.5%。其中,查辦縣處級以上人員597人,佔立案人數的13.1%。
浙江省杭州市檢察機關從一行賄人入手,挖出某公司行政處原處長等7人在承攬通信工程建設中收受賄賂犯罪窩案,涉案金額160余萬元。廣東省增城市檢察院從一起涉嫌騙取1.3億元鉅額國家土地補償款案件中查處了涉及6件6人的商業賄賂犯罪窩案串案。湖南省長沙市檢察機關依法查處了涉及13件13人的城鎮供電工程建設領域窩案串案……
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國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呈現群體性趨勢,多頭行賄和受賄現象突出,並集中在工程發包環節、承包方增加工程造價和結算工程款等環節,辦案中經常遇到“抓一個,帶一串”“挖一案,帶一窩”的情形。
“案件以發生在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單位所屬工程建設中居多,佔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的64.7%。”對於涉案範圍廣,發案環節多的特點,這位負責人介紹,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主要涉及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産開發、單位所屬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等領域和土地管理、城鎮規劃、市政建設和建築企業等行業、部門、單位。主要發生在項目規劃審批、市場準入、土地出讓、工程招標投標、驗收和監管等環節,以及徵地拆遷、工程建設、材料設備採購、資金管理、資産評估等環節。
山東省青島市規劃局原局長張志光為掩蓋受賄事實,授意其表弟與行賄人偽造工程承包合同,以“工程款”“轉包費”等名義收受賄賂300萬元。
這位負責人介紹,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作案手段多樣,隱蔽性強,主要表現為:有的在幫助企業審批項目變更、提高工程造價過程中收取好處;有的通過在招投標業務中幫助建築企業搞串標陪標、違法轉包分包,或向中標單位介紹勞務施工隊等,從中收受賄賂;有的則利用掌管質量監督、預算、決算等職權,進行權錢交易。同時,賄賂名目和方式也多種多樣,主要表現為借逢年過節或者婚喪嫁娶之機收受“紅包”“禮卡”等,接受邀請進行旅遊考察,在建築承包方報銷發票,接受承包方提供的免費裝潢、購買建築材料,以提供專家服務名義收取所謂的“信息費”“好處費”,以乾股分紅形式收受賄賂等,隱蔽性很強。
“城鎮建設領域項目往往資金密集,投資巨大,建設週期長,涉及環節多,相對於其他領域的商業賄賂犯罪,其持續時間長,作案次數多,涉案金額大。”這位負責人介紹,據統計,1月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5萬元以上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大案3039件,佔城鎮建設領域案件總數的71.7%,平均個案金額達15.5萬餘元。
“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後果嚴重,危害性大。”這位負責人強調,這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導致土地出讓、城市規劃、建築等領域管理混亂,嚴重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造成房價居高不下,群眾反響強烈。二是造成土地資源、規劃設計、項目審批等管理失控,一些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後,非法低價批租土地、違規審批建設項目和規劃設計,一些建築企業通過行賄等非法手段獲得工程項目,造成工程建設質量隱患。三是直接影響了投資環境,嚴重破壞城鎮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甚至形成“不送禮就沒有工程”的“潛規則”,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敗壞黨風和社會風氣。
城鎮建設領域“四大部位”被檢察機關列為“辦案重點”
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記者 李薇薇)記者日前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為了更好地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各級檢察機關把商業賄賂犯罪易發多發的“四大部位”列為辦案重點。
一是在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重點查辦城市交通、園林綠化、照明、通信、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市政建設項目中的案件。
二是在土地出讓方面,重點查辦城鎮建設用地審批、拆遷改造和土地徵用、土地評估、土地招拍挂或協議轉讓、土地出讓金徵收和減免、土地整理開發等環節的案件。
三是在工程建設方面,重點查辦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工程招投標、設備材料採購、工程監理和質量驗收、預算追加和資金結算等環節的案件。
四是在房地産開發方面,除涉及土地出讓、工程建設的重點環節外,還重點查辦房地産開發用地性質變更、項目規劃審批和變更、水電氣配套、有關稅費徵收減免、銀行信貸、商品房預售許可與産權辦理、物業管理等環節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