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5日電(記者 李雲平)記者5日從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政府獲悉,為切實解決好低收入人群的生産、生活問題,今年呼和浩特將全面提高低收入人群保障金。
據了解,呼和浩特市已決定,2008年將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6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150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
呼和浩特還將城市醫療救助最高標準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農村醫療救助最高標準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同時擴大救助範圍和救助病種,除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外,救助範圍延伸至特困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家庭以外的生活困難群體。
同時,呼和浩特還相繼提高了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退休職工退休金、特殊群體補貼,進一步擴大了社會保障覆蓋面,逐步解決低收入人群的生産、生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