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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提醒用人單位:月底不簽勞動合同罰雙倍工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30日   來源:工人日報

    離《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最遲應在1月31日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大限”所剩無幾,一些用人單位仍然存在未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現象。為此,安徽省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開展“入戶入企送提示”行動,上門提醒用人單位,月底仍不簽合同將罰雙倍工資,同時決定從下月起進行用工檢查,清查違規用工。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勞動合同法》規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據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介紹,雖然該市已多次下發通知,明確本月31日是該市規定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最後期限,但少數用人單位仍然心存僥倖,違法用工現象依然存在。

    為指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合肥市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入戶入企送提示”行動。在此期間,該市將組織人員“登門入戶”,上門為各類用人單位送《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示範文本,讓用人單位了解政策,按規矩辦事,2月1日起將在全市範圍內進行清查。

    據了解,合肥市1月份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數量比往年同期激增。與此同時,該市勞動投訴情況也發生了變化,有關勞動關係的投訴集中增加,約佔總投訴量的30%左右,此外辦理保險方面的投訴也在不斷增加。(記者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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