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3月25日電(記者王立芳)為鼓勵公民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廣西將從今年起,每年拿出55萬元專項經費,為見義勇為公民(含外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見義勇為英雄最高可獲10萬元保險金。
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獲悉,安排財政專項經費為見義勇為公民投保這一舉措,在全國尚屬首創。記者了解到,在保險期限內,見義勇為人員出現三種情況可獲保險金:因見義勇為而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所致死亡的,可獲得10萬元身故保險金;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所致殘疾的,保險公司按人身保險殘疾程度給付殘疾保險金,最高可達10萬元;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因事故進行住院治療的,保險公司按合理住院天數,每天補貼30元,累計給付天數以180天為限,最高限額5400元。
自治區綜治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公安民警、政府公務員等人員履行職務期間,不屬於自治區綜治辦投保的意外傷害險保險責任範圍;此外,廣西公民在外地被授予見義勇為稱號的,也不屬於自治區綜治辦投保的意外傷害險保險責任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