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權事業取得重大進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專家:中國人權保障事業不斷法律化

    新華社北京4月21日電(記者 白瀛 吳晶)在21日開幕的首屆“北京人權論壇”上,專家表示,中國以憲法為根本依據,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保障人權的法律制度,人權保障事業不斷法律化、制度化。

    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羅豪才説,中國從一個很低的起點出發,建立起了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基本框架,實現了對人權的比較系統的法律保障。中國憲法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確立為它的一項重要原則。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物權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許可法》都是包含保障人權的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邵文虹説,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從2007年1月1日起統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結束了部分死刑案件核準權下放26年的歷史,這項改革體現了中國對公民生命權的重視。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説,中國憲法和法律規定,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外,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産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中國憲法規定,在適用法律時,對於任何人的保護或者懲罰,都是平等的,不因人而異;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這説明了中國在立法上對於公民政治權和平等權的保障。

    湛中樂説,《物權法》強調了對公民物權的保護,《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母嬰保健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加強了對特殊群體的保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等法規,規定了對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

    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薛進文説,《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第1款明確規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而中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新中國的成立使高等教育的發展進入了全新階段。同時也使中國現代化有了可靠的人才保證。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柳華文説,《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就業促進法》《工傷保險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法律法規,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外,柳華文説,中國參加了20余項國際人權公約,其中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核心國際人權公約。這説明了中國立法機關對於國際人權公約的積極態度。

   上一頁   1   2  3   4   5   下一頁   >>|
 
 
 相關鏈結
· 中國人權專家批駁大赦國際報告
· 中國人權專家在京舉行座談會 批駁大赦國際報告
· 白皮書指出中國人權保障事業不斷法律化、制度化
· 2月17日:《中國人權發展50年》白皮書發佈
· 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第二屆全國理事會在北京召開
· 中國人權研究會首次組團訪美 開展多項交流活動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