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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曆史的偉大轉折-“十七條協議”簽訂57週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西藏曆史的偉大轉折!”
——全國政協副主席阿沛·阿旺晉美談
《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簽訂57週年

    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記者 唐召明 李菲)全國政協副主席阿沛·阿旺晉美日前就今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即“十七條協議”簽訂57週年,向記者介紹了他作為簽訂這一協議的原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權代表所親歷的情況。

    98歲高齡的阿沛·阿旺晉美,是半個世紀前在中南海勤政殿簽訂“十七條協議”唯一健在的代表,是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的首任主席。以下是他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談話的主要內容:

    回憶當年參加談判的難忘歲月,回顧西藏在協議開闢的道路上前進的歷程,我更加深切地體會到,“十七條協議”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産物,它反映了西藏人民和祖國各族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和願望。“十七條協議”的簽訂,把藏漢民族的團結和祖國統一推進到了一個新的歷史發展階段,為西藏民族進步發展開闢了廣闊的前景。

    我出生於1911年。簽訂“十七條協議”是我所經歷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也是我人生道路根本轉折的里程碑。簽訂“十七條協議”前,西藏處在封建農奴制度下,停滯衰敗;簽訂“十七條協議”後,西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根本性變化,生機勃勃,興旺發達。新舊西藏的鮮明對比,生動地説明在我們這個由各民族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中,各民族在長期歷史發展中形成了互相依存、誰也離不開誰的關係,走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道路,已成為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簽訂“十七條協議”,正是順應了這個歷史發展的總趨勢。我為自己能夠參加這樣一件符合本民族根本利益,順應歷史趨勢,經得起歷史檢驗的事而感到欣慰。

    近代中國的歷史,從總體上説是中國各民族團結奮鬥,共同反抗帝國主義侵略和壓迫的歷史。西藏民族堅持了一個世紀抗擊帝國主義侵略的鬥爭,也正是中國各民族反抗帝國主義侵略和壓迫偉大鬥爭的組成部分,併為此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中國共産黨誕生以後,這種鬥爭有了一個明確的目標,這就是中國各民族團結奮鬥,共謀民族解放和國家富強。

    57年前,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關於西藏和平解放事宜的談判,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就是要把帝國主義侵略勢力驅逐出西藏,完成祖國的統一,實現中國各民族的大團結,使西藏民族同各兄弟民族一道,在平等、團結、友愛合作的祖國大家庭中,共同走團結、發展、繁榮的幸福道路。

    早在公元七世紀,藏族偉大民族英雄松讚幹布建立了吐蕃王朝後,即與中原的唐王朝在政治、經濟、文化方面建立了廣泛的聯絡,漢藏兩個民族之間的親密友好關係得到了很大發展。公元十三世紀中葉元朝中央政權統一中國,西藏成為中國的一個行政區域,從此西藏民族成為中國各民族大家庭的一個成員,已有700多年的歷史。這種長期歷史發展中形成的統一局面,産生了強大的凝聚力,使西藏民族和其他兄弟民族的命運同祖國的命運緊緊聯絡在一起,興衰相依,榮辱與共,這是歷史的主流。但是從近代以來,由於帝國主義的侵略,西藏同祖國一起淪于半殖民地狀態,而晚清政府、北洋軍閥政府和國民黨政府實行的對外屈膝投降,對內專制壓迫的反動政策,給帝國主義挑撥民族關係,製造民族分裂以可乘之機。從清朝末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的數十年間,帝國主義一方面武裝入侵西藏,一方面利用西藏人民對中國中央政權實行民族壓迫政策的不滿情緒,挑撥離間,在西藏上層統治者中間收買培植分裂主義分子,唆使他們進行“西藏獨立”的活動,妄圖把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變成帝國主義的附庸和殖民地。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出西藏,實現祖國的統一,解救災難深重的西藏人民,既是中國人民民主革命全面勝利的必然步驟,也是包括西藏人民在內的全中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

    記得1949年到1950年期間,那時西藏人民久受壓抑的愛國思想迅速迸發出來,我和西藏一些上層愛國人士也向噶廈公開提出同中央政府進行談判,爭取和平解放的要求。1950年初,中國共産黨和中央人民政府在命令人民解放軍進軍西藏,鞏固國防的同時,根據西藏曆史和現實狀況,為使西藏人民免受戰爭帶來的創傷和損失,提出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針。這一方針得到了西藏愛國人士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

    可是,當時掌握著西藏地方政權的達扎等人,在帝國主義的策劃指使下,不顧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遲遲不派出和談代表,而是一面密謀挾持當時只有15歲的達賴喇嘛逃往國外,在帝國主義卵翼下進行分裂祖國的活動;另一方面在昌都一線調集兵力,設防布陣,妄想用武力阻止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在這種情況下,人民解放軍為完成保衛祖國西南邊防的神聖使命,不得不于1950年10月渡過金沙江,一舉粉碎藏軍的武力阻攔,解放了昌都。在此之前,原西藏地方政府委任我擔任昌都的總管,我曾上書噶廈,請求不擔任昌都總管一職,而允許我經昌都一路向東,去找人民解放軍談判,未獲批准。昌都解放時,我正以總管身份,滯留昌都。我和留在昌都的官員,以及工作人員,經過同王其梅(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先遣支隊司令員兼政委)等領導同志多次交談,了解到中國共産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也親眼目睹了解放軍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模範行動,進一步了解到中央政府之所以確定和平解放西藏的基本政策和方針,完全是出於對西藏人民利益和原西藏地方政府處境的考慮。於是,我們大家聯名向噶廈和達賴喇嘛寫信,轉達中央人民政府和毛澤東主席和平解放西藏的意圖,希望儘快派代表和中央舉行談判。我們認為,為了西藏本身利益,不能採取武力對抗的辦法,唯有進行談判,才能真正給西藏人民帶來好處。不久,攝政王達紮下臺,達賴喇嘛親政,隨即委派我為首席全權代表,土登列門、桑頗·丹增頓珠為代表,直接由昌都來北京。同時,從亞東派出凱墨·索朗旺堆、土登丹達為代表經印度去北京。

    1951年4月,我們齊聚北京後,于4月29日開始與以李維漢為首席全權代表,張經武、張國華、孫志遠為全權代表進行談判。在談判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上,即增強漢藏民族團結和維護祖國統一的問題上,雙方代表的立場是一致的,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對我們提出的意見又給予了充分考慮,雖然在一些問題上有爭論和不同意見,但談判始終在友好真誠、充分協商的氣氛中進行。經過坦率認真的討論,就有關和平解放西藏的所有問題達成協定,于5月23日正式簽訂了《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

    1951年9月,我回到拉薩,即向西藏地方政府官員代表會議介紹了和平談判的情況和協議的重點內容,並據實駁斥了當時流傳于拉薩的謠言。經過討論,與會官員對我們的工作倍加讚揚,並表示擁護“十七條協議”。達賴喇嘛于10月24日致電毛主席,表示完全同意“十七條協議”。電文説:“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權代表進行和談。雙方代表在友好基礎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簽訂了關於和平解放西藏的辦法。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擁護,並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保衛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謹電奉聞。”同年10月26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西藏廣大人民積極支援下,勝利地進駐拉薩和各邊防要地,實現了西藏的和平解放。

    “十七條協議”的簽訂,是西藏曆史發展的一個劃時代的轉捩點,它標誌著包括西藏民族在內的中國各民族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大團結。

    “十七條協議”為西藏民族進步發展開闢了廣闊的前景,這已被西藏57年的發展進步所證明。但是取得這些發展進步,並不是一帆風順的,而是經歷曲折複雜的鬥爭。這些鬥爭,總的説來,都是圍繞著要不要貫徹執行“十七條協議”所規定的各項基本原則展開的。從1952年的偽人民會議事件、1957年的“四水六崗”組織和“衛教軍”叛亂武裝到1959年的全面叛亂,都是這種鬥爭的表現。鬥爭的焦點,一是要維護祖國統一和分裂祖國,一是要實行社會制度的改革和反對這種改革。而維護祖國統一和實行社會制度的改革,恰恰是“十七條協議”所規定的重要原則。

    西藏上層統治集團中的一些人,勾結外國帝國主義,于1959年3月發動了全面武裝叛亂,徹底撕毀了“十七條協議”。他們這種反復無常的態度和種種倒行逆施,激怒了廣大農奴和奴隸以及上層愛國進步人士,強烈要求儘快平息叛亂,實行民主改革。中央根據這一正義要求,及時確定了一邊平息叛亂,一邊實行民主改革的方針,於是一場席捲西藏高原的民主改革的群眾運動迅速發動起來。雖然上層反動集團發動的武裝叛亂撕毀了“十七條協議”,但是在民主改革中,中央仍然堅持了和平改革的方針和區別對待的政策,把自上而下的民主協商和自下而上的發動群眾結合起來,對參叛的農奴主的生産資料實行沒收政策,對未參叛的農奴主的生産資料則實行“贖買政策”,即由國家按合理價格把未叛亂的農奴主的生産資料贖買過來分給農奴和奴隸。對寺廟的民主改革,則是堅持實行政教分離原則,一方面堅持廢除寺廟的封建特權和封建剝削壓迫制度,一方面堅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中央的這一系列正確的政策,深得民心,得到廣大人民群眾和愛國人士的熱烈擁護和支持,在很短的時間裏,取得平叛改革歷史性勝利,推翻了封建農奴制度,解放了苦難深重的百萬農奴,使西藏社會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社會生産力的大解放,帶來了西藏農牧業生産大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大改善。這是一次社會大變革,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至此,西藏人民第一次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掌握了自己的命運。

    西藏社會過去由於長期處於封建農奴制度統治下,社會生産資料全部被“三大領主”(官府、貴族、上層僧侶)所佔有,廣大農奴和奴隸不僅沒有生産資料,連人身自由也沒有,他們備受壓迫之苦,饑寒交迫,無以為生,生産力受到嚴重束縛,日趨衰敗。因此,民主改革不僅解放了農奴,解放了生産力,同時也拯救了整個西藏。這是西藏在“十七條協議”基本原則指引下,從衰敗沒落走向興旺發達的一次根本性轉折。

    西藏實行區域自治,這是“十七條協議”中明文規定了的又一條基本原則,一項基本政策。中央為了實現這一基本政策,做了不懈的努力和耐心的等待。早在1954年,達賴喇嘛、班禪大師和西藏的其他代表一起出席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之後,毛澤東主席提議在西藏不再成立軍政委員會,而成立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為正式成立自治區做準備。經過在北京的西藏各方面代表充分協商,向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成立西藏自治區籌委會的報告,周恩來總理親自主持召開了國務院第七次全體會議,批准了這個報告,于1956年4月22日成立了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達賴喇嘛擔任籌委會主任委員,班禪大師擔任第一副主任委員,原西藏地方政府、班禪堪布會議廳、昌都地區解放委員會三方面的許多上層人士、僧俗官員在自治區籌委會擔任了一定職務,有的是委員,有的是籌委會下屬各工作部門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並享受了高工資和優厚待遇。我體會當時中央的意圖,是要通過在籌委會的工作,把原有的貴族官員鍛鍊、改造、培養成為國家工作人員,為對西藏的舊政權進行和平改造,使之和平過渡到自治區的人民政權做準備。只是由於上層反動集團的干擾破壞,中央的這一意圖沒有能完全實現,西藏自治區遲遲未能成立。1959年上層反動集團發動武裝叛亂後,國務院命令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委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權利。至此,西藏進入了人民掌權的時代。此後的6年中,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在培養藏族幹部,建立和健全各級人民政府,鞏固和發展平叛、民主改革的勝利成果,發展生産和重點經濟建設,發展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事業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基礎上,于1965年9月成立了西藏自治區。這是西藏在“十七條協議”規定的基本原則指引下取得的又一歷史性偉大成就。

    57年來,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全國人民的支援下,西藏各族幹部、群眾、各界愛國人士和駐藏人民解放軍緊密團結,共同奮鬥,西藏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項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得到很大發展。

    舊西藏運輸全靠人背畜馱,交通閉塞,信息不暢,如今西藏已初步形成了以公路為主的交通格局,信息通訊業實現了跨越式的發展,為西藏騰飛插上了翅膀。1956年新中國第一代飛行員一舉突破了“空中禁區”,成功開闢了北京和拉薩的航線。2006年7月1日,青藏鐵路全線通車,使西藏交通變得更加快捷。

    西藏和平解放57年來,中央政府和全國各族人民十分關注和支持西藏的發展進步。中央政府對西藏實施了持續不斷的財政援助。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西藏農村實行了“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和“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的政策,極大地激發了西藏人民發展生産的積極性,使西藏經濟充滿活力。

    新世紀以來,西藏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最快的時期。2007年西藏國內生産總值超300億元人民幣,人均達到1.2萬元人民幣。西藏經濟增長速度已多年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目前已實現了糧油肉基本自給,絕大多數貧困人口解決了溫飽問題,部分群眾的生活達到小康水平。這一切發展變化,都是舊西藏無法比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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