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遼寧制定新規嚴控污染物排放 嚴格程度全國領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瀋陽7月5日電(記者楊成軍)遼寧省環保局副局長朱京海5日表示,遼寧省新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正式向社會頒布。在全國各省級行政區內,這一強制性地方標準規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的嚴格程度全國領先。

    目前,遼寧省每年排放各類廢水總量約24億噸,其中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排放量為60多萬噸。以貫穿遼寧省大部的遼河為例,此前雖經過10多年治理,但多數河段仍為劣五類水質,污染嚴重。而城鎮污水處理廠按照國家現行排放標準的水質仍為劣五類,進入遼河後,只會加劇污染,起不到凈化作用。因此,提高污水排放標準,才能改善遼河水質污染。

    據介紹,此次頒布的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規定了25種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在25種污染物中,11種是國家標準中已有的,其餘14種是遼寧省工業行業特徵污染指標。以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為例,遼寧省城鎮污水處理廠目前執行的標準為每升污水COD含量100毫克,一些主要污染企業甚至依據COD含量高達數百毫克的行業標準直接外排。依據遼寧省這一新污水排放標準,所有排污單位排放的每升污水COD含量不得高於50毫克。

    遼寧省遼河治理辦公室副主任侯永順介紹,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目前國內僅有少數地區在特定江河流域執行類似的嚴格排放標準,而像遼寧省這樣在省級行政區劃內全面實施的省份並不多見。根據測算,新標準實施後,遼寧省每年約縮減20萬噸COD排放量。

    另據了解,遼寧省新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自2008年8月1日起實施。屆時,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將執行這一標準。新標準實施前已建和在建的企業應立即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改造,最遲于2009年7月1日以後執行這一新的污水排放標準。

 
 
 相關鏈結
· 遼寧進入主汛期 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檢查防汛工作
· 遼寧: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建立和實施環境警戒制度
· 遼寧推進企業上市工作會召開 張文岳陳政高講話
· 遼寧對丹東本溪地區發佈暴雨藍色和黃色預警信號
· 遼寧:上半年通訊器材申訴量仍高居首位
· 遼寧追授潘作良"為黨分憂為民解難"優秀信訪幹部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