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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將大大降低農民到設區市城市落戶的基本條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石家莊11月8日電(記者楊守勇)為加快建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制度體系,今後,河北將大大降低農民到設區市城市落戶的基本條件,特別是放開縣(市)城及建制鎮落戶限制,鼓勵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

    河北省委七屆四次會議近日通過的《關於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意見》中説,河北將統籌城鄉社會管理,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放寬設區市城區落戶條件,凡在設區市城區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營業執照滿一年以上或有固定住所的進城人員,准予落戶。

    這個《意見》提出,河北將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把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轉向農村,抓好農村水、路、電、氣、通信和垃圾處理六項重點建設,提高農村基礎設施的質量和服務功能。同時,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暢通城鄉人流、物流。此外,統籌城鄉公共服務,全面提高財政保障農村公共事業水平,促進城鄉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社會保障均衡發展,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制度。

    與此同時,河北將統籌城鄉勞動就業體系,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就業服務網絡,並加強農民工權益的保護,逐步實現農民工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等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另外,還將不斷改善農民工勞動條件,擴大農民工工傷、醫療、養老保險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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